居间服务协议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效劳合同。是指居间人依据托付人的要求为托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供应时机或进展介绍,而托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酬报的协议。居间效劳协议。细心为大家整理14页
7、乙丙双方在甲方与建立单位进展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恳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帮助甲方完成该土地的购置事宜,乙方应保证所供应的相关资料及信息真实有效,乙方踊跃协作甲方做好土地的买卖及联络协调工作。在土地购置完毕(该地块正式摘牌),甲乙双方合作事宜完成。
2、假设由于乙方问题导致该土地转让失败,乙方应在三日内无条件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劳务酬报,且不得拖延。
3、乙方获得劳务酬报费后,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为了促成甲方的土地转让,介绍乙方参加帮助甲方对该地块购置事宜;该地块购置胜利视为丙方本次合作胜利。
2、假设由于乙方问题导致该地块转让失败,丙方同样在三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劳务酬报,且不得拖延。
3、丙方获得劳务酬报费后,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据甲方的要求供应购置本合同约定土地的相关重要信息;
2、甲方有权要求乙丙双方所供应的第三方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如乙丙双方所供应的资料及信息存在虚假、伪造、不真实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土地购置协议不能达成的,乙丙双方应当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甲方的义务:
1、甲方作为土地购置方,应当确保供应的资料及信息真实且合法有效,同时,甲方购置土地完成后应当主动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税收,否那么因上述不当行为而产生的法律后果自己担当与乙丙双方无关。
2、甲方应当遵照本合同其次条约定的方式按进度向乙丙双方支付居间劳务酬报费;甲方完成该土地购置后(该地块正式摘牌),视为甲乙丙三方合作胜利,乙丙双方依法获得劳务酬报,同时甲方无需担当协议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3、因甲方缘由导致乙丙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以及使得该地块转让无法正常进展的,甲方已支付的劳务酬报费乙丙双方不予退还,同时甲方还需担当因其违约和不当行为给乙丙双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4、甲方应遵照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缴清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合同终止
1、假如居间胜利,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2、甲乙丙三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3、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阻挡本协议的履行。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1、如发生合同争议,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并以补充合同形式达成相同看法(补充合同与本协议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难以达成相同看法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乙丙双方不得将本合同托付事项进展转托付。
2、土地购置完成后(该地块正式摘牌),甲方无故拖延及拒不解冻联名账户所引起的甲乙丙三方的劳务酬报费纠纷,乙丙双方提起诉讼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相关实际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担当。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该协议签订后三日内,签约各方开设联名账户作为本协议下指定付款账户,各方签字后将三方指定账户信息附于本协议后作为本协议附件。注:附件与被本协议两者不行分。
4、合同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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