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人: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
积分制入户慈善捐赠积分认定指南
一、认定单位
东莞市民政局是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慈善捐赠情况认定的主管部门,委托各镇(街)社会事务办(局)具体负责慈
撰写人:___________日 期:___________
积分制入户慈善捐赠积分认定指南
一、认定单位
东莞市民政局是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慈善捐赠情况认定的主管部门,委托各镇(街)社会事务办(局)具体负责慈善捐赠情况认定工作。
二、慈善捐赠分值认定标准
近5年内(以收到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的申请表的日期为准),申请人自愿无偿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捐赠资金,每千元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三、慈善捐赠情况认定程序
1.申请人可登录东莞市民政局网站()下载《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慈善捐赠积分申请表》,亦可直接到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或各镇(街)社会事务办(局)领取。
2.申请人如实填写《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慈善捐赠积分申请表》。
3.申请人向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提交如下资料:
① 《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慈善捐赠积分申请表》。
② 个人捐赠收据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不能出示收据原件的,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开票单位公章)。
③ 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④ 其它情况:个人慈善捐赠由所在单位统一汇缴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个人捐款证明》和单位慈善捐赠收据的复印件。
4.镇街社会事务办(局)在收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移交的资料后,安排专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录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查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进行评分。
四、受理单位和受理时间
受理单位: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指南由东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积分制入户慈善捐赠积分认定流程图
镇(街)社会事务办(局)在收到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移交的资料后,安排专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登录积分制入户信息管理系统对审查资料所涉及的指标内容进行评分。
申请人向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提交如下资料:
① 《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慈善捐赠积分申请表》。
② 个人捐赠收据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不能出示收据原件的,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开票单位公章)。
③ 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④ 其它情况:个人慈善捐赠由所在单位统一汇缴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个人捐款证明》和单位慈善捐赠收据的复印件。
申请人如实填写《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慈善捐赠积分申请表》
申请人可登录东莞市民政局网站()下载《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慈善捐赠积分申请表》,亦可直接到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或各镇(街)社会事务办(局)领取。
精品范文模板 可修改删除
免责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搜
积分制入户慈善捐赠积分认定指南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