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城市公共供水二次加压加价办法研究
·王虎
名词术语
城市公共供水:按照《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的解释,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二次加压:是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水压在达到国家行业标准(又称“常压供水”)的情况下仍不能满足用户用水需要,或在用水高峰不能满足用户用水需要,采取辅助措施后才能确保用户正常用水的一种方式。根据情况不同,二次加压可分为一级加压、二级加压、三级加压……等。二次加压供水往往通过独立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的二次加压供水系统去实现,如储水设备、加压设备、水处理设备、输水管网和泵房等。
加价:又称“加压费”。顾名思义,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因为发生二次加压,在自来水价格之外另行加收的与二次加压有关的费用。主要包括二次加压供水所消耗的动力费用、设备损耗、日常维护修理、清洗消毒、人工费用等。
课题的提出
随着绵阳市中心城市的建设发展,幅员面积逐渐增大,高层建筑日益增多,常压供水已不能满足高层建筑用户的用水需要,与之相适应的二次加压供水所占的比例不断上升,由此所带来的二次加压供水安全质量问题、加压设施管理维护问题、加压费收取标准问题等矛盾日渐突出,纠纷时有发生,用户利益容易受到损害。因此,及时对城市公共供水二次加压加价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价格方案,规范二次加压供水行为,妥善化解其中的矛盾,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面临和必须解决的问题。
绵阳市城市公共供水二次加压加价现状
绵阳市城区建成面积60平方公里,人口60多万,现有城市公共供水企业5家,日综合产水能力近30万立方米,终端居民用户22万余户。已建高层住宅小区80个,%,共有用户23470户。通过水泵加压的小区37个,采用水塔、屋顶水箱加压的小区43个;屋顶水箱281个、容积1854立方米,地下水池21个、容积3688立方米。
由于绵阳市城区目前二次加压供水设施大部分采用混凝土水池,容易附着污垢、滋生青苔,水质安全受到威胁;多数容积过大,自来水滞留时间过长,水质合格率得不到保证。特别是开发商或产权单位建设后,对二次加压供水设施不履行管理维护职责,物业服务公司缺乏后续管理维护资金,又放弃或疏于管理维护,导致二次加压供水设施管理缺位,供用水矛盾突显,拖欠水费严重,水池、水箱不能定期清洗消毒,水质投诉
时有发生。
绵阳市城区没有制定统一的二次加压供水加价标准。按照绵阳市物价局、绵阳市房管局2004年3月制定的《绵阳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包含电梯运行费和超高层水泵运行费及公共用水、电的分摊部分。”因此,绵阳市城区高层住宅小区二次加压供水的加压费基本上都通过收取物业服务费的方式收取,确保了二次加压供水的正常运行。但也有个别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在物业服务费之外另行收取二次加压供水电费,用户意见较大。
下面是本人根据绵阳市城区城市公共供水二次加压站建设情况绘制的费用承担现状图。
绵阳市城区城市公共供水二次加压站建设及费用承担情况现状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绵阳市城区城市公共供水建设二次供水加压站有两种情形,从目前的建设投资主体看,一是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一是房地产开发商。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为管网配套建设的加压泵站,其产权属供水企业,投资、日常运行费用和后期维护更新费用进入售水成本,通过水价体现出来,由全体消费者承担。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为某供区单独建设的加压站,因为其特定群体而建设,建设投资由该供区全体业主承担,产权归该供区全体业主共有,日常运行费用和后期维护更新费用通过另行加收
二次加压费的方式收取。而房地产开发商为开发的小区建设的加压站,其建设投资已经进入房地产开发成本,在售房价格中反映出来;日常运行费用绝大部分小区已包含在物管费中,也有在物管费外另外加收二次加压费的;后期维护更新费用有通过加收二次加压费收取的,也有动用房屋维修基金的,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绵阳市城区目前所有的高层建筑二次加压供水均属此种情况,这也是本人研究二次加压供水加价的主体。
国内部分城市公共供水二次加压加价模式
近10年来,国内许多城市都在进行城市公共供水二次加压加价方式的实践与探索,如南京、沈阳、辽宁朝阳、内蒙古通辽、黑龙江齐齐哈尔、四川遂宁等,各有所长,纷呈特点。本人认为,最具代表性的当数重庆市、合肥市和常州市。我把它们总结为以下三种模式:
重庆模式
即专业公司管理模式。重庆市素有山城之称,高地和高层建筑十分普遍,二次加压供水问题较早出现,专门从事二次加压供水的公司应运而生。该市城市公共供水分为市政供水和二次供水两个网络。重庆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二次供水办公室,是重庆市水务集团控股、重庆市人民政府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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