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录播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一、录播教室由教务处负责管理,用于各级精品课程建 设、公开课、专家讲座等现场的录播。
二、经过培训且熟练掌握录播设备操作流程的教师方可 使用录播教室。
三、需要使用录播教室的教师,应提前三天到
学院录播教室使用管理规定
一、录播教室由教务处负责管理,用于各级精品课程建 设、公开课、专家讲座等现场的录播。
二、经过培训且熟练掌握录播设备操作流程的教师方可 使用录播教室。
三、需要使用录播教室的教师,应提前三天到教务处教 学运行科办理相关使用手续。
四、录播设备必须由教师严格按照《录播设备操作流程》 进行各项操作,学生不得操作。
五、使用前,教师应认真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度,发现问题向管理人员反映,不要强行使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应与管理人员联系。因使用不当造成教学设备损坏的, 按学校有关赔偿办法处理。
六、使用结束后,教师应按规定程序关闭录播设备、电 源及门窗,并填写《录播教室使用登记表》,待管理人员检查 后方可离开。
七、师生应保持录播教室内的整洁。不准将饮料、食物 带入教室,室内禁止吸烟、乱扔废纸和杂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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