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峪监理细则封面
舟曲南峪水电站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甘肃诺鑫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南峪水电站监理部
2011年6月
补强、补灌措施。
⑹ 其他必须报告情况。
2、6 在任一开挖分项工程开工14天前,承建单位应进行开挖区地形的实测和开挖面的实地放样,并将成果报监理部审核。
2、7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分,原文件不退回。审签意见不包括“照次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及“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2、8 除非接到审签意见单,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部将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2、9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时为已报经审阅。
2、10 除非已经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否则应在开挖完成、报经检查合格、并完成相应部位地形测量和地质测绘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与施工。
2、11 承建单位用于施工实施的测量放样、爆破参数及其它中间或试验成果均必须在引用或应用前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或认证。
三、 施工过程监理
3、1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范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修订施工计划或调整爆破设计,报送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3、2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随施工作业进展作好施工测量工作,施工测量工作应包括下述内容:
⑴ 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控制网点进行测量放线,在施工测量中,及时测放、检查开挖断面及控制开挖高程。
⑵ 测绘和搜集开挖前后的地形、断面资料,如原始地面、开挖施工场地布置、土石方分界、竣工建基面等纵、横断面图与地形图。
⑶ 月报量收方测量。
⑷ 提供工程个阶段和完工后的土石方测量资料。
⑸ 按合同文件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的其他测量工作。
3、3 为确保放样质量,避免造成重大失误和不应有的损失,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建单位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3、4 承建单位应坚持安全生产、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施工员、调度员、质检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3、5 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某些部位如必须采用上、下层同时开挖方法作业,或按合同必须利用的开挖料,应采取有效的安全和技术措施,并与事先报经监理部批准。
3、6 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实际条件与设计条不符时,承建单位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送监理部,由监理部核转设计单位,供变更或修改设计参考。
3、7 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承建单位应:
⑴ 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
⑵ 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部。
⑶ 会同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3、8 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单位采取赶工行动,即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3、9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若:
⑴ 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实施;或
⑵ 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爆破安全规程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或
⑶ 不按规定的路线、场区出碴、弃碴、进行有用料堆存;或
⑷ 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或
⑸ 因弃碴不当造成下游河道阻塞、有用料污染,或因不当排污造成对环境的污染;或
⑹ 其他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
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为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有承建单位承担。
3、10 基础和岸坡开挖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完成施工区域测量,并依照合同文件规定,按监理部指示,给地质编录、现场测试等工作创造工作环境。
3、11 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依照合同文件规定,做好安全检测和施工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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