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水巷过无炭柱安全技术措施1507泄水巷施工过程中,距巷道拉门口520m处,因地质条件变化,在掘进过程中,遇有长轴与施工巷道斜交陷落柱,此段巷道施工长度约80m,为保证施工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方法及要求:
施清楚,并请接班瓦检员在瓦斯报告单位班末把瓦斯报告单交接给调度室,并就重点情况做详细的口头汇报。
9、在下列情况下瓦检员不准离岗:
⑴发现瓦斯超限和瓦斯积聚未处理完;⑵排放瓦斯未结束;⑶局扇无计划停风,未查明原因和进行处理的;⑷发现工作地点风流不正常,未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的;⑸发现有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事故,未安排处理的;10、瓦检员每班接班时,必须对局扇10米范围内进行检查,发现循环风立即向值班室汇报,并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立即汇报当班跟班矿长、队长处理。
(四)打眼、爆破1、打眼前首先必须检查打眼地点的安全情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加固工作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支护。
2、打眼前必须做到兰紧”两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手套、不要把手巾露到衣领外。
3、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打眼。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打眼,处理好后方可作业。
⑴%%时;⑵工作面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除外)⑶发现煤层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漏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打眼,切断电源,但不准拔出钻杆,并向矿值班室汇报,听候处理,施工人员必须撤至安全地点;⑷供水管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⑸钻孔突然与采空区或巷道相透时;⑹其它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6、炸药必须由专职放炮员领取,并迅速背往工作地点,不得在不安全地点和人多处逗留,更不许背着炸药进入机电桐室或将炸药、电雷管与电器设备放置在一起,运送时炸药、电雷管必须分开放。
7、从地面向井下乘罐运送爆破材料前必须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乘罐时除爆破员外严禁搭乘与此工作无关人员。
8、炸药、电雷管运送到工作地点后,必须存放在专用爆炸材料箱内,严禁乱扔乱放,并进行加锁。
9、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机械、电器设备及通风良好的地点,并放置在挂有电缆或电器设备的另一侧10、放炮时,必须将爆炸材料箱移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1、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必须将成束的电雷管归好,拦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准手拉管体硬拽脚线。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脚线扭结成短路。
12、装配引药必须在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附近进行,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防止折断脚线。严禁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引药。
13、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14、装药时必须一手拉脚线,一手拿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使药卷紧密相连,药卷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15、必须采用正向装药,严禁采用反向装药。
16、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眼深的1/2,并使用水炮泥。
17、放炮母线与电缆、信号线等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必须挂在同一侧时,放炮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等线的下方,。
18、严格执行』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换牌制”,放炮期间放炮员必须随身携带白动报警瓦斯检测仪。
19、放炮前,班组长、放炮员必须清点人数,在通往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在警戒线以外设置警戒线,必须实行接送制,放炮员必须最后一个离开放炮地点。
20、放炮员发出放炮信号后,至少再等5秒钟方可放炮。
21、放炮后,待工作面炮烟被吹散后,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必须立即处理。
22、拒爆、残爆处理:
⑴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⑵。
⑶严禁用镐创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
⑷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放炮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放炮员交代清楚。
23、通电后拒爆时,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至少再等5分钟,方可沿线路查找原因。
24、放炮距离、躲炮距离、警戒距离。
⑴巷道拐一个死弯,距工作面75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⑵直线放炮距工作面15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
25、放炮母线必须随放随挂,放炮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每次放炮后必须立即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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