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转让合同
林权转让合同 本文简介:
林权转让合同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乙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签订时间:签订地点:鉴于:1.甲方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1.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完全及独立的林地运用权、林地上的林木全部权、林木运用权和收益权等。乙方依据须要,有权确定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数量采伐已收购的林木,并在采伐后,依法自主开展造林、营林业务。乙方在受让林地运用权后的新造林全部权属乙方,与甲方无关。乙方依法开展的林地更新、营林活动不受包括甲方在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
2.甲方保证上述转让给乙方的林权产权清楚,没有权属纠纷,且不是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后发生任何权属纠纷或权利瑕疵,均由甲方负责处理和担当,与乙方无关。否那么,甲方须赔偿乙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运用权、林木全部权、林木运用权以及收益、合法经营权等,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准许他人在乙方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取土、割脂、采伐等破坏森林行为。
4.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合理期限内依法为乙方办好林地转让相关材料手续、有关主管部门、有关权利人对本合同的审核手续,以及申办林权证的申请手续,并在该期限内为乙方办得以乙方名义登记的林权证等。乙方供应必要帮助,并按有关要求供应必要的材料。
5.乙方有权享受国家对林场的各项实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对此甲方不得干预和阻碍。甲方从前已经列入政府林业持持的退耕还林等工程,其收益仍由甲方全部,但林地、林木产权属于乙方。林地、林木转让后如被国家依法征收、征用或占用,补偿全归乙方全部。
6.乙方不得变更转让林地的性质,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在野外违章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事务,乙方应踊跃采纳措施,并刚好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甲方发觉了森林火灾和林木盗伐等使乙方利益受损事务,亦应帮助乙方采纳踊跃措施。
7.甲方应保证本合同约定流转的林权是可合法转让予乙方的商品林,
场原每年安排的采伐限额指标如数无偿乙方运用。甲方已依法就现有林木办理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如有〕,应当在转让过程中,一并无偿转让给乙方。
8.乙方在转让期限内对流转林地、林木享有完全的转让权、出租权、抵押权等,甲方不得干预或阻挠。
9.甲方现有在流转林地上的全部林业设施〔如有〕在转让期限内一并移交乙方管理和运用,不另行计价。且甲方应妥当管护所涉及的财产和林场的供电、供水设施,使其在交接时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10.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应停顿一切采伐活动,全面冻结山上资源。但甲方应确保流转林地的正常管理,直至与乙方顺当完成交付工作。
11.甲方保证流转林地、林木截止到交付工作完成之日不存在拖欠政府税费、行政费用、罚款、水、电费、民工工资及其它债务等状况,在合同交付之前的全部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和处理,与乙方无关。
12.合同期满后或因任何缘由提前终止后,遵照本合同的规定处置有关林地、林木及相关资产;如林木已经达经济砍伐期,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有权在合理期限内完成该等林木的采伐和运输,甲方应赐予必要的帮助和协作,包括取得其他权利人的同意或认可;如林木未达经济砍伐期,甲乙双方并会同林地全部权人共同协商确定延长乙方的林地运用权期限事宜,或将林木评估后作价转让给甲方或第三方,评估费用由双方分担,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受让权,且该最终一期林木砍伐后造林基地的更新事宜由双方届时协商确定。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那么,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整。如因甲方缘由,导致无法完成转让或乙方正常经营林场,亦视为甲方违约,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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