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镇规划建设实践中的若干问题探索
摘要:小城镇规划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城镇化的应有内涵和必要趋势,小城镇不仅仅促进人口的转移、土地的流转,还能为现代农业提供市场环境,带动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变,促镇进行发展。2005年底,龙游县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将原来的灵山乡与原溪口镇合并为新溪口镇。同年龙游县开始编制《龙游县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按照“资源共享、生态优先、城乡兼顾、择优集中”的原则,综合考虑资源条件、区位条件、发展基础等因素,提出了构筑“一心(中心城市)两点(两个县域中心镇)两轴(两条城镇发展轴)三区(三大经济片区)”的城乡协调发展空间结构,溪口镇被列入两个县域中心镇和龙南经济片区中心进行发展,规划远期城镇人口5万人,职能为工贸旅结合型城镇,主要发展竹板材加工、笋竹加工和生态旅游业,成为县域南部经济发展中心,并带动山区农民下山脱贫。2000年至2010年底,溪口镇共投资近4000万元,按照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中心镇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城镇规划建设,已建成占地500亩的笋竹特色产业园区及龙南商贸城、溪口中学、溪口二桥三桥、溪口城防等一批公共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城镇功能逐年完善、城镇品位不断提升。2008年4月,溪口镇进行了行政村规模调整,行政村数量由25个减少至14个,调整幅度为44%,现下辖14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镇域村镇布局结构得到优化。截至2010年末,,。
3、小城镇规划与建设实践中面临的问题
小城镇规划缺乏科学性,重视“量”而忽视“质”,规划延续性、实践性差。
规划兴,则城镇兴。小城镇的建设发展,首先要从规划入手,且规划要讲究科学,要把长远规划和近期规划相结合,尤其要注重城镇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两规”融合。小城镇规划的意义在于规划的实施,只有实施,才能全面实现规划的意图、原则和内容,规划对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的作用才能得到体现②。原溪口镇上一轮《溪口镇城镇总体规划》(2000―2020年)修编于2000年,灵山乡上一轮《灵山集镇总体规划》(1999―2020年)修编于1999年,随着溪口、灵山行政区划和行政村规模的调整,两乡镇合并后,作为县域中心城镇,对其城镇性质、城镇规模和城镇发展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在县域层面2008年《龙游县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完成,溪口镇作为龙南中心镇在县域城镇体系中的职能和发展定位已经明确,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正在进行修编,上一层次的规划修编对溪口城镇规划的延续性和实践性提出了新的要求。另外,主要对外联系线龙丽高速公路已建设完成,50省道也已改造完毕,上游的沐尘水库也全面建成,区域基础设施条件的变化给溪口镇的发展增加了新的因素,使得原有的总体规划已经不能很好的指导城镇建设,镇域村庄布局规划和村规划都需要进行调整,急需按《城乡规划法》的要求重新编制新一轮规划来指导今后的发展,以进一步增强溪口镇的经济辐射和带动作用。
,不结合地域实际,发展定位不准确,没有处理好城镇化与工业化关系,土地利用粗放,城镇空间结构松散。
上世纪末费孝通先生开中国小城镇发展理论之先河,总结出了“苏南”、“温州”和“珠三角”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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