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东区教发[2012]37 号关于在全区学校开展“啄木鸟行动”的通知各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各学校,区职业中专: 为迎接我市 2012 年年底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确保我区社会用字符合《山东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 决定在全区学校中组织开展一次查找不规范用字的“啄木鸟”行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一、活动时间 2012 年6月 20日-7月 20 日。二、活动内容 1 .检查校内学生的作业、黑板报、手抄报用字情况, 校内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 等环境用字情况, 校内橱窗宣传栏、电子屏、张贴物、公告、课堂板书、校内公文用字情况,学校出版的印刷报刊、音像、学校自制的奖状、证书、各种宣传材料用字情况, 网络( 主要是校园网) 用字情况及其他有关方面用字情况等。 2 2 .检查学校周边主要街道的宣传栏、单位名称、店铺招牌、路标站牌、标语广告等用字(含汉语拼音的拼写)用语规范情况。三、活动安排(一)活动准备阶段 1. 召开师生动员会。充分做好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 激发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啄木鸟”行动。 2 .召开学生家长会或印发致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向学生家长宣传开展本次活动的意义,听取学生家长的反馈意见,采纳其合理化建议,争取学生家长最大的支持和配合。(二)活动实施阶段 1 .校内检查⑴学生互查作业书写情况,从中找出写错或不规范的用字,并及时做好记录归类整理,提出改正意见。⑵每班成立纠察小组,在组长带领下对校内黑板报、各种标牌、指示牌、标语(牌)、橱窗、宣传栏、电子屏、张贴物、公告、课堂板书、校内公文、校级印刷报刊、音像电子文章、自制奖状、证书、宣传资料、校园网页进行检查, 并一一作好记录,向学校进行书面汇报,监督整改。 2 .校外检查学校统一组织或学生家长带领,对所居住区内店铺招牌、宣传栏、路标、站牌、标语、广告等进行检查, 对发现 3 的不规范用字( 包括汉语拼音) 用语进行记录, 学校整理好存档后,于 9月 10 日前,将记录及图片资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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