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购意向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股权持有人: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有限公司 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一年一月一日设立并有效公司并购意向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股权持有人:
受让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有限公司 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一年一月一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工
商注册号为:^
2、甲方拟通过 股权转让 方式,将有限公司100 %股权
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意向书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平等互 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限公司 产权出让事项达成意向条
款如下,以资信守。
(一)保密条款
并购的任何一方(意指本协议的转让方及受让方) 在共同公开宣 布并购之前,未经对方同意,应对本意向书的内容予以保密,且除了 并购双方及其雇员、律师、会计师和乙方的贷款方之外,不得向任何 其他第三方透露本次合作的内容。如有法律强制公开的情况,则不在 本保密条款的效力范围之内.
(二)排他协商条款
自本意向书签订之日起算至 —年一月—日止,若没有取得 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公开或者私下进行并购接触和 谈判,否则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并要求甲方原 股东向乙方共同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在此期间,乙方承诺不得与第 三方资产与股权转让方联系,否则甲方原股东有权解除本意向书,并
要求乙方向甲方原股东支付违约金100万元。本条款之规定不受本意 向书是否失效之影响.
(三)对价条款
乙方为本次收购所出对价的性质主要为现金。 本次并购基准日暂 定为 年 月 日,收购价格: 元整,即:整。
(增值税发票)。
(四)保证金条款
本意向书签署后一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原股东支付履约保 证金,具体收款帐户由甲方实际控股人提供; 如因甲方原股东 原因导致本次收购终止,无条件返还履约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导致 本次收购终止,无权要求甲方原股东退回履约保证金。
(五)标的条款
乙方拟收购的对象是甲方持有有限公司的产权,乙方在
受让后新设公司中持有投资比例为100%
(六)费用分摊条款
无论此次并购是否成功,在正式协议签订之前因本次并购事项所 发生的相关费用,并购双方各自负担各自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七)提供资料与信息条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需有限公司 的资料和信息,尤其
是没有向公众公开的资料和信息,以便乙方了解企业的相关信息 ,但 乙方应严格遵循双方所签保密协议条款规定之约束。
(八)终止条款
如果合作双方在—年—月 日之前无法签订并购协议,则本 意向书自动失去效力,甲方不予退还定金;但如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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