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 2011-2012 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通知学校机关各部(处、室), 各学院、附属医院, 就业指导中心, 顺德校区管委会,基因工程研究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加强我校学风建设, 激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立志成才, 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 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依据《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与处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有关规定, 学校决定评选 2011-2012 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评定办法和奖励标准按《细则》第二章第八条规定执行。二、成绩计算方法。必修课、专业选修课、补修课、形势与政策、体育成绩计算在内,公共选修课及免修课成绩不记算在内; 国家英语四、六级统考通过标准为不低于 425 分。转专业同学在原学院参评。三、评审程序。学生填写申请表,各学院进行初评, 将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后报学生处审核,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 87244567@ , 以上工作于 10月 20 日前完成。附件: 1 .南方医科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 .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汇总表; (联系人:马林,联系电话: 48386 ) 南方医科大学二○一二年十月八日主题词: 奖学金评选[通知] 附件 1: 南方医科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姓名学号性别学院- 专业- 年级奖学金申请等级中行学费账户学业科目名称成绩科目名称成绩科目名称成绩 1、2、3、 4、5、6、 7、8、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学年平均分最低分科目最低分分值英语英语四级成绩通过时间英语六级成绩通过时间综测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专业年级排名百分比申请理由相关规定及承诺本人承诺填写的各项资料真实可靠,如有隐瞒及疏漏情况,本人愿按照《南方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与处分实施细则》接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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