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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就业协议书样本
毕业生
用人单位
培养单位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
第一条 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协议的管理是很严格的,一般只发给与每位毕业生相对应的惟一一份协议。但是,出现一些违约的情况与大学生对待就业协议认识上存在的误区有关。
误区一:就业协议书与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这个案例的意见分歧是所签的补充协议是否合法。很多已经违约的学生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那就是他们往往愿意把自己摆在弱势的位置,因为刚毕业,不懂法律法规,也无法鉴别用人单位提出的这个补充协议是否合法,所以就业签协议最好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而实际上,在小周签订的《聘用协议》里对双方的责权利做出了更明晰的规定,其中第六条也特别提到:乙方签订本协议后,毕业前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否则,须赔偿甲方用人定编损失费壹万元整;如甲方不接收乙方,须赔偿乙方壹万元,如乙方考取研究生,可凭录取通知到甲方取消本合同,乙方不算违约。这样,用人单位就通过补充的聘用协议明确了双方的关系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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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二:违约是双向选择据记者了解,现在大学生找工作时,有不少学生手里都捏着几份协议书,违约的毕业生也不少,这些学生普遍认为这不是不讲诚信,而是双向选择。这种认识其实是完全错误的,草率地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是危险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的就业协议不是一张废纸,都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本不能轻易反悔。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要承担责任。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应当遵守诚信原则。
去年在重庆发生了全国首例用人单位大规模解除大学生就业协议纠纷的案例,其中33名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没有认真检查协议内容,使用人单位没有和他们约定违约金,因此在解约时单位借机不支付违约金。由此可见,毕业生应认真对待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一旦签约,就要履行,否则就要付出代价。
毕业生不可小觑附加协议
劳动法专家左祥琦明确指出,以上案例用人单位之所以能胜诉,关键就在于签订的附加聘用协议,它的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实际上也是最值得所有大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共同关注的地方。因为,受到一些体制、法律等因素的影响,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由于是单位、个人、学校三方的协议意向,往往在法律定性上比较复杂,司法介入很难准确严谨。而这个单位的法律意识很清晰,在就业协议书不能明确分清聘用关系(因为报社属于事业单位)的情况下,与学生签订明确的双方聘用补充协议,一下子使这种聘用关系有了清楚实在的约定,也为日后一旦产生纠纷提供了保障。左律师建议,用人单位和学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如果想分清关系,建立有效的法律保障,那么就应该签订劳资双方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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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个案子左律师认为,用人单位获得胜诉就是得益于明确劳动关系的协议,所以签订权责分明的协议是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同等重要的事情。特别应提醒毕业生注意,在签就业协议书时,对待附加协议要更加认真谨慎,因为这样的协议的法律效力几乎等同于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仔细斟酌后再签,切不可草率,更不能轻易违约。
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样本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下面是挑选较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样本,供大家阅读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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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XXX
用人单位:XX公司
培养单位:XX培训机构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
第一条 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条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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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第六条 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双方协议的主要条款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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