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语言特点
语言文字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新名词、新提法。“简明”是指语言表达要简洁明快、可读性强、浅显易懂,用最精炼的文字表达行文的意图, 直接晓之以理, 告之以规, 使人们明于行止;同时,避免用词失当, 防止拖泥带水、冗繁累赘。“朴实”则指语言平实、质朴。既不能使用带有浪漫色彩的语言, 也不宜使用夸张、比喻、拟人等修辞手法。不要使用生僻字, 也不能用文言文或半白半文的词语。“庄重”就是要求用语规范、严肃,使用书面语言和约定俗成的模式化用语,而不能使用口头语和方言土语,也不需要刻意地形象描写和浪漫抒情,更不宜追求语言的诙谐幽默。公文写作一定要用严谨而朴实的词语表述事实,以严肃而准确的语言表达本机关的意见。实践中, 公文语言逐步形成了不同于其他文体的风格以及只有公文才使用的词语, 如“望遵照执行”、“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文收悉”、“妥否, 请批示”、“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指正”、“专此报告”等等。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使用好公文专用语言, 会使公文显得庄重文雅、简洁明快。
三、协商会签, 合理合法行政机关公文有两个最基本的要求, 一是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二是行政机关拟制的公文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必须有相关职能部门的会签意见, 这也是确保公文质量和执行力的手段之一。做好公文协商会签工作是转变党政机关工作职能和方式的重要体现,也是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措施之一。《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26 条明确要求草拟公文时,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主动协商会签,特别强调公文主办部门负责人必要时要出面协调; 如协商后仍未取得一致意见, 在向上级机关行文时要说明协商情况, 列明各方意见及理据, 请上级机关协调解决; 部门之间和相关职能部门未协商一致时,不能各自向下行文,如擅
公文写作语言特点
陈小琴 山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山西临汾 041010
摘要:公文写作是国家机关部门常用的一种写作文体,书写公文有一定的要求与技巧,公文写作的语言也与其他文体的语言有所不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只有准确把握公文写作的特点,在实践过程中积极总结和运用,才能体现公文的实用性,指导性和权威性,发挥其在管理财务等事务中应有的作用。本文通过描写公文写作的类别,要求,规则,步骤,书写规范及语言特点来概括总结公文写作的语言特色及写作中应注意的语言上的若干问题。
关键词:公文写作的类别; 要求; 规则; 步骤; 书写规范及公文写作语言的基本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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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人们借助语言传递和保存人类文明的成果。写作语言,是关于写作过程中的语言运用问题,它是在语言、言语基础之上形成的、是在智力素养统帅之下的能力运用。公文写作是国家政府行政机关为了上传下达国家的意志而作的文章。公文写作的行文简洁,语言凝练,格式统一,这些特点有效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本文将讨论公文写作的类别,要求,规则,步骤,书写规范及公文写作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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