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职称办法..doc河南理工大学文件校人〔 2013 〕 35号关于印发《河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办法(试行) 》的通知校属各单位: 《河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办法(试行)》已经第 174 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 年9月2日-2- 河南理工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推荐) 工作, 依据《教师法》、《高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 实验人员) 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试行) 》以及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晋升。第三条坚持向教师系列倾斜、向重点学科倾斜、向高层次人才倾斜、向高水平成果倾斜的原则。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推荐)工作。第二章评审机构组成及职责第五条河南理工大学职称评审机构由“河南理工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河南理工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议委员会”、“河南理工大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河南理工大学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议委员会”、“河南理工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学科(专业)评议组”、“河南理工大学教-3- 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德能勤绩量化考核小组”和“基层推荐评议组织”组成。( 以上机构分别简称:“校教师高评会”、“校教师高级推评会”、“校教师中评会”、“校非教师推评会”、“学科(专业)评议组”、“德能勤绩量化考核小组”和“基层推评组”) “校教师高评会”是负责评审我校具有评审权的学科正常晋升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组织。“校教师高级推评会”是负责推荐我校破格晋升和无评审权学科正常晋升教授、副教授( 高级实验师) 职务任职资格的组织。“校教师中评会”是负责评审我校正常晋升讲师(实验师)、助教(助理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的组织。“校非教师推评会”是负责推荐我校除教师系列之外的所有系列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组织。“学科(专业)评议组”是“校教师高评会”领导下的负责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初审的组织。“德能勤绩量化考核小组”是“校教师高评会”领导下的负责按照“德能勤绩量化标准”对申报人的业绩材料进行量化积分的组织。“基层推评组”)是各基层单位成立的负责对本单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初评推荐的组织。第六条“校教师高评会”组成及职责。(一)组成“校教师高评会”设委员十七至二十五人,由校长任主任委员,有关副校级领导任副主任委员(校领导原则上不超过 2 人);评委会其他成员,在符合条件的正高级职务人员组成的-4- 专家库中按照一定的比例随机抽取,必要时可适当聘请部分校外专家。(随机抽取工作由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进行。) (二)职责对申报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材料进行核审,最终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第七条“校教师高级推评会”组成及职责。(一)组成“校教师高级推评会”由校长任主任委员,有关副校级领导任副主任委员,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学院负责人和部分教学科研一线教授代表任委员,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如因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也可随时调整或在当年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二)职责对申报教授、副教授(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按指标限额向“省教师高评会”推荐相应职务候选人。第八条“校教师中评会”组成及职责。(一)组成“校教师中评会”设委员二十五人左右,由校长任主任委员,有关副校级领导任副主任委员;评委会成员,在各学科副高级及以上职务人员中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二)职责-5- 对申报讲师(实验师)、助教(助理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材料进行核审,最终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应职务任职资格。第九条“校非教师推评会”组成及职责。(一)组成“校非教师推评会”由校长任主任委员,有关副职校领导任副主任委员,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代表任委员,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如因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也可随时调整。(二)职责对申报非教师系列高、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在指标限额内向上级相应评审委员会推荐相应职务候选人。第十条“学科(专业)评议组”组成及职责。(一)组成根据申报人数和学科分类, 学校设立若干个“学科( 专业) 评议组”, 申报人数较少的学科按照相近学科的原则合并组建。“学科(专业)评议组”一般由 3至7 人组成,其中设组长 1 名,副组长 1-2 名。(二)职责审阅本学科申报人的全部评审材料, 对送审论文进行鉴定, 组织申报晋升高级职务的人员进行答辩,并通过集体讨论、表决形成初步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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