矫正三个偏向 实施三个统筹 实现三个突破
赵海林 摘 要: 以“重城轻乡”为特征的城市偏向的发展战略、以“偏爱市民、吝啬农民”为特征的市民偏向的分配制度、以“就重避轻”为特征的重工业偏向的产业结构,这“三个偏向”是陕西省“十一既偏向于城市的发展又偏向于重工业的发展,是我国城市偏向发展战略的显著特点。重工业属于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主要依靠资本投入,排斥劳动力。中国工业化的过程主要是依靠剥夺农民的权益来积累工业化资本的。在加速工业化的同时,却窒息了“三农”的发展。
笔者对城市偏向的赶超型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质疑并不在发展工业化上,而是城市与农村发展不协调、工业对农业进行长期剥夺、农民与市民之间的巨大差别上。
时至今日,我们仍在实施着城市偏向的发展战略,且愈演愈烈。如果在沿海地区建起一片漂亮的摩天大楼,内地乡村始终保留着一大批与发达无缘的贫民,那么,这种钢筋水泥加鼠标式的现代化就是一种畸形的现代化、残缺的现代化。
(二)统筹城乡发展要在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上实现新突破
1. 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
(1)城乡教育投资有差距。主要是农村学校设施、教学设备、学等都与城市相比存在着巨大差别。国家每年3000多亿元的经费绝大部分用在城市,而农民每年负担的教育经费高达几百亿元。仅以2001年为例,小学生和初中生的生均经费,城市分别为1894元和1838元,农村为494元和464元,。在教育投资结构上,国家对农村基础教育投资偏低,农村贫困地区减免学杂费的只有2%-3%。
(2)城乡医疗资源不均等。城乡医疗资源配置严重失衡,农村医疗资源短缺。据卫生部统计,医疗卫生资源大约有80%集中在城市,其中2/3又集中在城镇大医院。我国39%的城镇人口消费了95%的医药资源,而61%的农村人口医药消费仅占5%,而且农村过期、失效、假冒药品多,游医多,严重危害着农民的生命安全。
(3)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不衔接。城乡社会保障体制分离、互不搭界。农村社会保障还没有全面铺开。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社会救助方面,城市的社会保障体系相当健全,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总体不健全,保障项目比较少,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制度至今尚未建立起来。农民只能寄希望于土地的保障功能。
可以清楚地看出,资源分配不合理、供给体制二元化、服务享受不公平是我国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突出特征。迄今为止,我国公共服务体制的设计仍然坚持城乡分离的思路,按照人们的身份和地域来设计,而不是城乡一体的体制,如现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采取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分开的模式,城镇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而农村则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但,城乡居民享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范围和标准存在着明显差距,即使其他社会保障也是城乡有别。虽然农村也有大量的失地、失业及失去生活来源的农民,但是,我国的失业救济制度仍限于城市居民,将农民排除在外。从根本上说,这一体制是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延续。
眼下人们最关注的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问题。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所谓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是指一定经济社会条件下,为了保障城乡居民最基本的人权,城乡居民都应公平、平等、普遍享有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是要保障农村居民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使其和城市居民共同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2.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涵
第一,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城乡居民提供享受教育、健康和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不应使任何人的基本需要跌落到最低值以下。第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了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均等。所谓机会均等,是指一个人的生活应该是他自己努力和才能的结果,而不是由他所拥有的背景(如某些人的特殊社会关系和偶然因素等)来决定。第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不能以大幅度降低城市的公共服务水平为代价。第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主体是政府,但政府并不是均等化的唯一主体,并不排斥社会和市场的力量。
3.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范围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范围包括基础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公共安全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环保基础公共服务、基本法律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等。根据对各类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紧迫性和阶段性,我们把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分为两个大类。第一类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基础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四大类,主要是保障城乡每位居民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满足。
矫正三个偏向 实施三个统筹 实现三个突破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