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和库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和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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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和库房
火灾危险性分类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依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的易燃固体
5.助燃气体
6.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迟缓氧化,积热不散惹起自燃的物件
1.闪点不小于 60℃的液体
2.可燃固体
难焚烧物件
不焚烧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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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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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座库房或库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藏不一样火灾危险性物件时,库房或防火
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件确立。
丁、戊类储藏物件库房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件自己重量 1/4
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件自己体积的 1/2 时,应按丙类确立。
厂房和库房的耐火等级
厂房和库房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相应建筑构件的焚烧性能和
耐火极限,除本规范还有规定外,不该低于表 的规定。
表 不一样耐火等级厂房和库房建筑构件的焚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h)
构件名称
耐火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防火墙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承重墙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楼梯间和前室的墙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墙
电梯井的墙
分散走道双侧的隔墙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非承重外墙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难燃性
房间隔墙
柱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梁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楼板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性
不燃性
难燃性
可燃性
分散楼梯
不燃性
不燃性
不燃性
可燃性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厂房和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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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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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难燃性 难燃性
吊顶(包含吊顶搁栅) 可燃性
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采纳不燃资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2
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该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 300m
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可采纳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单、多层丙类厂房和多层丁、戊类厂房的耐火等级不该低于三级。
使用或产生丙类液体的厂房和有火花、赤热表面、明火的丁类厂房,其耐火等级
均不该低于二级;当为建筑面积不大于
2
2
500m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
1000m
的单层丁类厂房时,可采纳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使用或储藏特别名贵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件的建筑,其耐火等级不
应低于二级。
锅炉房的耐火等级不该低于二级,当为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
4t/h 时,可采纳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该低于二级,其余防火设计应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火力发电厂和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9 等标准的规定。
高架库房、高层库房、甲类库房、多层乙类库房和储藏可燃性液体的多层丙类
库房,其耐火等级不该低于二级。
单层乙类库房,单层丙类库房,储藏可燃固体的多层丙类库房和多层丁、戊类仓
库,其耐火等级不该低于三级。
粮食筒仓的耐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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