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2011 年 5 月 19 日)
一、基本情况 新洲区是武汉市的远城区之一,位于武汉市东北部、大别山余 脉南端、长江中游北岸,介于东经114° 300 — 115 ° 5/和北纬30° 350 — 公路沿线村湾143个村市容环境进行督查,拟定了 2010 年度253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名单并实施环境综合整治。
(六) 区农业局、区能源办对全区农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户 用沼气及三格式无公害化厕所建设按照目标进度在稳步推进。
(七) 区畜牧服务中心根据职能对全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 合利用进行了目标分解。
(八) 各街镇场区完成了各自行政村基本情况的摸底、上报及相 关行政村污水处理工程的实施工作。
四、主要做法
(一)抓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为有效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工作的领导,区环保局充分发挥设立在街镇的环保协管员的专业 职能作用,分片负责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镇场区、各相关单位充分运 用广播、电视、报纸、板报等媒体或平台,在全区大造声势,大力营 造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 要意义、目标任务、时间要求以及工作动态、先进典型、成功做法, 及时进行深入广泛地报道,及时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好的经验, 让群众看在眼里、听在耳里、想在心里、体现在行动上。
(二)抓长效,巩固整治成果
一是完善制度。各街镇场区对照区出台的《新洲区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10]49号】的要求,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将任 务分解到村,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督查考核。各街镇场区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的 结果纳入到区委区政府的目标考核,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督查 重点将是污水集中处理、积存垃圾、暴露性垃圾、环境卫生保洁责任 制建立与落实情况。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 织落实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考核(与区级 环保责任目标一并进行),对各街镇场区开展的污水治理、垃圾管理、 村容村貌整治等工作实施情况,按月点评和通报。
(二) 抓措施,加强长效管理。各街镇场区和各相关部门按照农 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制度,实施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各相关行政村也制定了一系列的长效管理机制, 促进了农村环境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三) 抓宣传,提高环保意识。我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宣 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阶段性任务,运用电视、广播、宣传 栏等,采取举办专题节目、专题活动、知识竞赛、文艺演出、新闻报 道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生态保护知识水平,强化全民环境 保护意识,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广为人知。
(四) 抓投入,争取多方支持。我区在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农村 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专项资金,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 投入 1100 万用于全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同时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鼓 励经济条件较好的街(镇、场、区)加大对环境治理项目的投入力度 多方争取国家和省、市各类农村环境治理资金,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 城乡一体化建设、土地流转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广泛吸纳了民间资 本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项目建设。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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