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rem Ipsum
Lorem Ipsum is simply dummy text of the printing. Lorem Ipsum is simply dummy text of the printing.
定点医院几点Lorem Ipsum
Lorem Ipsum is simply dummy text of the printing. Lorem Ipsum is simply dummy text of the printing.
定点医院几点意见
十二、对明确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特殊病种,医疗机构要根据社保局管理要求,如实提供参保人员检查诊断和治疗等有关资料,协助做好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审报、审核支付工作。
十三、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保人员承担费用时,应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书面同意。
十四、参保人员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所做检查的结果,各医疗机构应充分利用,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十五、医护人员为参保人员进行检查治疗的收入不得与医务人员及其所在科室收入直接挂钩,如查实违反本条规定的,可拒付相关费用,并将相关项目排除在约定项目外,情节严重的,可单方面中止协议。
十六、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及相应的收费标准记账、收费、申报。超项目规范及费用标准的,我局有权不予支付。
十七、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本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规定。门诊及出院病人,医疗机构应按照急性疾病3天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量原则给药,严格掌握药物适应症和限制药品的使用范围。门诊特殊病种病人门诊就诊时,接诊医生须如实认真书写门诊特殊病种病历,不得超量及超范围开药。超出规定范围的部分保障局不予支付。
十八、报销范围内同类药品(通用名相同,商品名不同)有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如符合GMP标准)的情况下,医疗机构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十九、医疗机构违反物价政策,所售药品价格高于国家或省级物价部门定价的,差额部分我局不予支付。
二十、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就诊发生医疗事故的,按照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处理,由于医疗事故及后遗症所增加的医疗费用保障局不予支付。
二十一、医疗机构应确保上报数据与实际费用的一致性和输入的准确性。如不按规定上报,保障局将不予支付结算费用
二十二、参保人员投诉医疗机构违反规定不合理收费,保障局查实后,医疗机构应负责退还。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价格,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药品定价的规定。违反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规定的医疗费和药费,参保人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拒付。已由个人支付的,应当退还本人;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在结算时扣除。
(一)医疗机构提供参保人员自费的超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时,必须按知情同意原则,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并签字。否则,参保人员有权拒付相关费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直接扣减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费用,用以补偿参保人已自负的医疗费。
(二)医疗机构所有住院参保人员的个人总负担占其医疗总费用的比例,不能超过参保人本次就医全部医疗费15%,经审核后发现明显不合理的,可以扣减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费用。
二十三、保障局查实医疗机构违反规定虚报费用或医务人员串通参保人员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应在偿付时扣除违规金额,并报有关行政部门处理;触犯刑律的,甲方应向司法机关举报。
二十四、医疗机构负责收取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并使用专用收据。
三十二、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违反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和协议书条款的情形,保障局除追回违章金额,拒付相关费用外,有权对定点医疗机构或违规部门(科室),视情节轻重,违规次数,造成影响及基金损失程度,分别作如下处理: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医保处方权、暂停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取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谢谢!
定点医院几点意见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