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采挖废弃土地复垦技术指标
1. 选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采矿、挖砂、取土、水利、交通等生产建设活动 产生的废弃土地。包括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砂矿等矿山的露天采矿场、最终采掘带沟道、截水沟、采矿沉陷区、废石场、尾矿污染的其他物料覆盖。覆盖土层厚度应根据场地用途确定。
5.2.2在采矿剥离物含有毒有害或放射性成分时,必须用碎石深度覆盖,不得出露于边坡处,并应有防渗措施。然后再覆盖土层后,方可用于农、牧业用地。
,依不同利用确定压实程度。
.4覆土工程及其配套工程规范。
5.3排土场复垦后的利用
5. 3. 1用于农业:. 1. 1----4. 1. 5各项条款。
5.
. 。
. 采取坑栽时,坑内放少许客土或人工土。
5. 边坡缓坡在35度以下可以用于一般林术种植, 15---20度坡度可用于果园(含桑)和其他经济林。
5.3. 有满足场地要求的排水设施,边坡有保水肥措施。
5. 用于牧业场地
. 边坡坡度不大于30度。
5. 内排台阶稳定后,覆土0.2米以上。
5.3.3.3 场地大的复垦区应有作业通道。
依饮水半径合理布置饮水点。
5.
用于建筑场地
排土场复垦后用于建筑时,场地需经过至少3年的自然沉实或植被稳定措施,也可根据建设需要,进行人工处置等办法稳 定场地。经测试场地满足稳定性要求,方可用于建筑。
5.3.4.2
边坡坡度允许值根据当地经验,参照同类土(岩)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一般坡度值不超过20%。
.3
4 / 8
经试验及计算确定的场地地基承载力、变性指标和稳定性指标满足设计要求时,可用作持力层。不能满足要求时,依据岩土性能,场地条件等提出地基处理方法,采用分层压实或其他方法处理。
用于其他
依据覆土后场地条件和拟定用途等另行制定。
6. 沉陷场地复垦工程标准:
采矿等活动引起地表沉陷和变形,依其产状和破坏程度可分为二类:深部开采和浅部开采。因此,沉陷区复垦工程基本分为二类,充填沉陷场地复垦和非充填沉陷场地复垦。
沉陷场地复垦工程
6.
充填沉陷场地复垦工程
6. 1. 1. 1 废石(含研石)充填
用废石(含研石)充填沉陷场地时,根据复垦场地用途,在充填后应适当碾压,压实程度依用途而定。必要时,可分层充填、 分层碾压,充填压实后场地必须稳定。
当废石有害成分含量高时,应处置。必要时设置隔离层后再覆土。
6. 1. 1. 2 矿山废弃物充填(包括废渣、尾矿、炉渣、粉煤灰等充填):
用矿山废弃物充填时,应参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进行卫生安全土地填筑处置,充填后场地稳定。
有防止填充物中有害成分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防治措施。视其填充物性质、种类,除采取压实等加固措施外,应作不同程度防渗、防、污染处置,必要时,设衬垫隔离层。
6. 1. 1.
采挖废弃土地复垦技术指标(精)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