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动合同书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隙厅印制 用人单位(甲方)内蒙古莱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包头市金荣财富中心 A908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源祥
劳动者(乙方)性别
国籍(地区)
户籍所在地
现住址尚未履行部分,违约金要分摊计算。
第八条 合同的履行、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甲乙双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 不得违
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并办理变
更手续。
经甲乙双方协商,劳动合同可以续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办理续订手
续。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
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一) 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
无效
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
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
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的;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
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需要裁减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
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
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
以裁减人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
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裁减人员时, 应当优先留用与甲方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 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要扶养
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甲方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 7 款规定裁减人员,
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
用被裁减的人员。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八条第 6 款、第 7 款
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
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
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甲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甲方纠正。甲方应当研究
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公司用工正式合同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