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村村规民约(本村规民约经 2014 年 10月日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总则为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教育村民遵纪守法, 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 实现村民自治, 创建和谐宜居环境, 把我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制订本村规民约。第一章精神文明第一条所有村民必须树立爱国爱集体思想, 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诚信,家庭和睦,邻里友善,积极建设新农村。第二条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移风易俗, 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第三条红白喜事办理, 喜事新办, 丧事从俭, 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第四条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 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不听、不看、不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和相关活动。第五条提倡邻里团结、尊老爱幼、夫妻和睦, 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 不得歧视、虐待老人。第六条凡户口在本村的学子, 经过国家考试并已录取就读的: 1 、初中升高中硬上线考取南山中学、绵阳中学的学子一次性给予 500 元助学奖励; 2 2 、高中升大学硬上线考取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学子一次性给予 1000 元助学奖励。第二章土地管理第七条农村的所有土地, 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 村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所有权属于集体, 个人只有使用权。凡未经批准占用集体非法乱建的, 村集体有权收回并另作处理。第八条任何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和变更集体或他人的土地使用权。第九条自觉保护耕地, 严禁荒废耕地。未经批准, 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在自留地、承包地挖塘、挖沙、取土等。第十条严格执行方米,1 人按 2 人计算、5 人以上按 5 人计算( 独生子女多 10平方米) 。村民享受宅基地按第一次分配享受,因离婚、再婚等各种原因不得再次享受宅基地分配。第十一条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自留地和责任地。第十二条国家征收各社集体土地,按土地补偿费总额的 10% 作为村集体提留,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第十三条村民需要建房的, 本人写好申请报告, 由村民小组开会讨论并签具意见, 由村民委员会审查同意, 报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部门批准, 再经镇村根据规划确定的房屋宅基地具体方位,才能按照规划严格方位和风貌下基础建房。第十四条严禁未经批准建房、原地改建和批少建多。未经 3 批准强行占用耕地、交通要道和影响电力、水利设施建房和不按指定地点修建房屋、打晒场、建围墙者的, 除坚决拆除、还田还土,恢复原状外,还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第十五条新建住房的住户必须撤除原房屋, 宅基地收归集体。第十六条在公路两侧建房, 其建筑设施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 国道不少于 20米, 省道不少于 15米, 县道不少于 12米, 乡道不少于 10米。禁止在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缘 30 米和立交桥通道边缘 50 米内修建永久性设施。第十七条五保户死亡之后或者已入住敬老院,其承包田地、山林、房屋等财产收归集体所有。第三章计划生育与户口管理第十八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 公民必须实行计划生育, 做到少生优生, 符合照顾再生育的必须经申报批准后方可怀孕
x村村规民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