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措施发布时间: 2009-03-24 17:28:20 字体:【大中小】纳税服务介绍(一) “纳税服务”概念由来随着法治社会的深入推进,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纳税人纳税需求也在不断提高, 2001 年5月1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并重新颁布了税收征管法,第一次将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 普及纳税知识, 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以法律的形式纳入征管法, 纳税服务成为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2 年,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提出了税收征管要由过去的单纯征管“打击型”向征管“服务型”的转变, 纳税服务观念得以强化。 2005 年 10 月 16 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纳税服务工作规范》的试行办法, 正式提出了纳税服务概念,明确了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至此,纳税服务工作纳入了税务机关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二)纳税服务工作重要性认识纳税服务既是税务机关依法应履行的义务,又是税务机关加强税收管理的一项措施。作为执法机关, 税务部门要依法征税、严格管理, 同时税务部门也承担着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职责, 要为纳税人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服务。做好纳税服务, 是加强税收管理的重要内容, 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 是改善税务部门形象的重要措施, 是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工作宗旨的体现,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方面。(三)武汉市国税局纳税服务措施简介近年来,武汉市国家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 不断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纳税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税收征纳关系更趋和谐, 有力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圆满完成。现将我局有关优化纳税服务的主要措施介绍如下: 1 、推行网上电子申报缴税 2004 年7 月起,武汉市国家税务局为方便纳税人申报缴税,按照“统一组织、分步实施、积极引导、纳税人自愿”原则,推出 VPDN 网上电子申报缴税服务举措。网上电子申报缴税是指纳税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 利用计算机登录互联网, 填报有关涉税电子申报表格, 把纳税申报数据发送到税务局的纳税申报受理服务器, 自行申报并打印纳税凭证, 自己到开户银行缴纳税款, 或通过税务机关与银行部门的联网网络, 将纳税人通过网络填报的纳税申报信息传递至纳税人的开户银行, 由银行直接从纳税人的签约账户上将税款划缴国库的一种纳税申报方式。选择网上电子申报缴税的纳税人可不受时空限制,足不出户,轻点鼠标就能完成申报、开票纳税程序, 不仅免除了上门申报等候时间长, 往返次数多的奔波之苦, 而且网上电子申报操作简单轻松, 自动化程度高, 降低了纳税成本, 有效节省了纳税人上门报税所耗用的时间,大幅提升了办事效率。网上申报申请流程:纳税人要进行网上申报,可随时到主管国税区局领取宣传资料、提出申请, 填写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受理部门提出申请, 经主管国税区局同意后, 即与网上申报技术服务公司签定《网上申报服务协议》,领取相应的使用手册和教学光盘参加培训。 2 、推行税银联网申报纳税 2002 年4月, 武汉市国家税务局简化办税程序, 方便纳税人就近缴纳税款, 对我市个体定期定额户推行税银联网申报纳税。税银联网申报纳税就是纳税人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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