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06公共设施.docx


文档分类:建筑/环境 | 页数:约1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0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0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第六章公共服务设施

一般规定

本《技术规定》所列各项设施,凡涉及与配建规模、指标相关的人 口数,均指中心城区或镇区常住人口;有暂住人口使用需求的设施, 对暂住人口的计算规定则在相应条目中另作规定。

医院太平间、生产贮藏易燃易爆
物品的车间库房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 所毗邻,距铁路不应小于300米;与城市主干道相距不小于100米; 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大于24 米宽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 有效的隔声措施。
新建或用地受到一定限制的改(扩)建中学,应设有400米或300
米环形跑道运动场、不少于四个篮球场和一个排球场。运动场应有 不少于一组的100米直跑道,直跑道每组6条计。
职业中学、技校宜独立设置,布点由规划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定。建筑和用地标准可参照普通中学执行。
技校、中专、高等院校的设置,应以市政府的长远计划来确定。技校、 中专的建筑和用地标准,可参照普通中学上限指标执行。
医疗卫生设施医院
;建筑面积60-70平方米/床,用地面积110-120平方米/床;按城市人口配置各级医院时,应另计入
41暂住人口。
市级医院一般规模为300-500床,为全市服务,。
综合医院建筑面积和建设用地指标(m2/床)
建设规模
200床
300床
400床
500床
600床
700床
800床
建筑面积
64-67
63-65
62-65
61-64
60-63
用地面积
91-126
90-125
88-123
87-122
85-120
区和镇级医院一般规模为50-100床,每区和镇(中心区)设一处,为全区和全镇服务,最小用地规模L2万平方米。
中心城区内已有市级医院分布的区不再设区级医院,但可以设门诊 部。中心城区根据需要可增设专科医院,专科医院的设置应结合总 体规划,分区规划加以确定,其建设规模和标准由市政府长远规划 确定。
医院宜设在交通方便、环境安静、地形比较规整的位置,并应充分利用城镇基础设施,避开污染源和易燃易爆物的生产、贮存场所。
有教学任务的医院,应在床均用地面积指标以外,按每位专职科研
人员30m2和每位学生25-30 m2,另行增加科研和教学设施的建设用 地。有急救中心、传染病区、放射性或需特殊隔离者,以及有大型 诊断和治疗设施的医院,用地标准可采用上限指标。
文化娱乐设施
文化中心(文化馆)
市级文化中心,应结合中心城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进行设置。
区和镇级文化中心,中心城区和镇中心区内按3〜5万人设一处,每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修编5) 2004/2
处建筑面积4000-6000平方米,用地面积12000平方米;较大的工业区内也应设一处;按人口配置文化中心时,应另计入相应区域的80% 暂住人口。
中心城区内设有市级文化中心的区,可不再设区级文化中心。
位置应选在交通方便和人口集中的地方,宜结合或邻近公园绿地。
各级文化中心都应设有阅览室,其规模不宜小于50座。
青少年活动中心
中心城区每8-10万人设一处,建筑面积1000-150

《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06公共设施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0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1660287****
  • 文件大小33 KB
  • 时间2022-05-28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