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考专升本民法学复习(三)
二、合伙人的义务1、按约定刚好出资。2、对合伙债务担当无限连带责任。
36、合伙财产:《民法通那么》第32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运用人制度的意义:1、法人制度有待于企业成为自主经营的独立民事主体。2、法人制度有待于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立。3、法人制度有待于我国面对国际经济的挑战。
45、大陆法系中法人的分类:1、公法人与私法人。2、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这是按法人组织构成不同划分的,是大陆法系国家法人的最主要分类方法。
46、我国法人的分类:〔一〕企业法人与非企业法人〔二〕公司法人与非公司法人
47、企业法人的设立:应按如下程序办理:1、提出审查申请2、向企业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开业登记并注册法人资格
48、非企业法人的设立有以下几种状况:1、国家机关法人从组建完成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2、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程序有两种状况:一种是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不须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另一种是具备法人条件,但只有在经核准登记后,才具有法人资格, 3、社会团体法人设立的程序。原那么上社会团体取得法人资格均需登记,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国家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但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状况下,无须登记,自社会团体组建完成后即具有法人资格。
49、法人的民事权利实力的特点:1、民事权利实力起先和终止的缘由不同 2、民事权利实力的范围不同 3、法人的民事权利实力因业务范围不同而不同等,而公民的民事权利实力是同等的。
50、法人的民事行为实力的特点:1、法人的民事行为实力与其民事权利实力同时产生,同时歼灭,在起止时间上相同。2、深有体会的民事行为实力与其民事权利实力在范围上是相同的。3、法人的民事行为实力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实现。
51、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先例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有三种状况:一是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二是法人没有正职行政负责人的,可由主持工作的副职人员担当法定代表人;三是法人内部没有正副职务之分的由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担当法定代表人。
52、法人的分支机构: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是依据法人的意志在法人总部之外依法设立的分部,其活动范围限于法人的活动范围。一般状况下,法人的分支机构是法人的组成局部,分支机构的行为后果,由所属法人担当连带责任。
53、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在期间由于某些缘由发生注册登记事项的更改。法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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