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车位合同
个人转让车位合同1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
合同双方方兹同意转让条款如下:
的人防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质量评定看法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3、对交付时或交付后发生的导致乙方无法运用地下车位的质量平安问题(不行抗力和非因甲方缘由引起的除外),甲乙双方产生争议的,以地下车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书面质量评定看法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四、违约责任
1、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付款,则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 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将此车位另行转让。
2、甲方若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则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费万分之二的违约 金;如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可提出退此车位。
五、特殊约定 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1、地下车位仅作小型车辆停岸专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地下车位上搭建任何临时建筑物,日常运用时应遵循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规定,且缴纳相应的管理费用。
2、乙方拥有地下车位的运用权,运用年限自交付运用之日起至乙方所购商品房土地运用年限到期日止,运用年限到期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政府对之另有规定的,按政府规定执行;国家或政府对人防工程范围内的车位运用和权属有特殊规定的,运用期间应从其规定。
3、甲方转让的地下车位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部分车位,乙方对此状况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4、依据工程施工图的标识,车位区域内(包括人防工程设施范围内经批准设计用途为停放车辆的区域)可能预设了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设施、设备会对乙方正常运用车位产生肯定的影响,乙方已对该状况充分了解并无异议。
5、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出于施工方案优化的须要,调整通风、排水、消防及配电等设施、设备的安装位臵,对地下车位的正常运用产生影响的,甲方应在该施工方案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十天内,有权确定是否解除地下车位运用权转让协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乙方解除地下车位运用权转让协议的,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天内退还乙方支付的转让费(不计息),甲方不担当乙方的其他损失。乙方不解除协议的,则双方接着履行本协议。
6、如因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划或设计调整等缘由导致地下车位并不存在或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担当违约责任。
7、因不行抗力及其他非甲方缘由导致甲方交付地下车位拖延的或无法交付的,甲方不担当责任。
六、附则
1、本协议规定运用期限内,乙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地下车位运用权的,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地下车位转让的,本协议效力及于受让方,乙方的权利义务由受让方承受。
2、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转让方(签章):受让方(签章):
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转让车位合同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停车位运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运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运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楚,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详细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运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运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运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本合同所指车位运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本协议生效
甲、乙双方分别向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协作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担当)。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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