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许昌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整理)许昌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26
(整理)许昌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优选文档
9)场所各进出口地点、尺寸、占用城市沿街绿地的宽度及交通流线组
织;
10)符合消防要求,包括消防间距、消防通道、停车场、分别用地、消防水池、消防栓等;
11)拟拆迁建筑的名称、地点、层数、外轮廓尺寸;
12)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率尺、图例。
13)依据需要绘制以下反应方案特点的解析图:
功能分区、空间组合及景观解析、交通解析(人流及车流的组织、停车
场的部署及停车泊位数量等)、地形解析、绿地部署、日照解析、分期建设等。
彩色衬着图(含透视图、俯视图、夜景照明收效图)或模型;
日照影响解析结论报告;
交通影响议论解析报告(详尽规定履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议论技术标准》(CJJ/T141—2010),见第八条);
(整理)许昌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整理)许昌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7/26
(整理)许昌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优选文档
(整理)许昌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整理)许昌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6/26
(整理)许昌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优选文档
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管线综合;
竖向规划设计;
文字说明;
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以及注册师章。
(二)建筑单体方案设计一般应有以下内容:
建筑的总平面规划图(内容同上);
建筑物的平、立、剖面图(比率1:100—1:300,其中平面图应注明各层的使用功能);
彩色衬着图(含透视图、轴测图和夜景照明收效图)或模型;
日照影响解析报告(视需要);
交通影响议论解析报告(详尽规定履行《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议论技术标准》(CJJ/T141—2010),见第八条);
文字说明;
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及注册师章。
(三)室外装饰装饰工程、临时建筑、零星建(构)筑物以及一般建(构)
筑物的规划设计要求可适合简化。
第九条依据《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议论技术标准》要求,主城区和邓庄
组团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住处建设项目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服务办
公项目,新区内建筑面积7万平方米以上住处建设项目和4万平方米以上的
商业服务办公项目和其他超出启动阈值的建设项目,须在报建审批环节同步
提交《交通影响议论解析报告》。
第十条报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建筑的规划设计方案一般不应少于
2个,重要建筑的规划设计方案一般不应少于3个。
第三章建筑间距
第十一条建筑间距系指两栋相邻建筑最外轮廓线之间的最小距离。
(整理)许昌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整理)许昌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9/26
(整理)许昌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优选文档
(整理)许昌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整理)许昌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6/26
(整理)许昌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优选文档
第十二条建筑间距确实定应该综合考虑日照、消防、环保、管线敷设、国家安全、建筑保护、卫生、建筑环境以及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
第十三条住处建筑间距应以知足日照要求为基础。详尽日照要求:
(一)受遮挡的住处每户必然有一个(每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居室的应
为两个)居室知足大寒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要求。
(二)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备不应使相邻住处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三)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可酌情降低的规定指旧区改建时确实难以达到规定标准时才能履行,且只合用于各申请建设项目内的新建住处自己。
住处建筑的建筑间距控制,应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2002)的要求委托拥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日照解析报告》。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报送的日照解析成就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作为规划管
理依据,对日照解析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能够申请再次复核,若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后结果。
第十四条多层及多层以下居住建筑间距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居住建筑平行部署时的间距
,平行部署时的间距,,在魏都风情
区(护城河以内),。
注:h为南侧较高建(构)筑物的遮挡
许昌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