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十五:闪点
一、 试验原理
将试样装满于试验杯至规定的液面刻线,最初较快地升高试样温度,然后缓 慢地以稳定的速度升温至接近于闪点,并不时地在规定的温度下以试验小火焰横 扫过杯内液体表面上空,当由于火焰而引起液体表面上蒸气闪火
试验十五:闪点
一、 试验原理
将试样装满于试验杯至规定的液面刻线,最初较快地升高试样温度,然后缓 慢地以稳定的速度升温至接近于闪点,并不时地在规定的温度下以试验小火焰横 扫过杯内液体表面上空,当由于火焰而引起液体表面上蒸气闪火时的最低温度为 闪点。
二、 试验设备、工具及试剂
克利夫兰德开口杯仪:试验杯、加热器、控制器,温度计支架、点火器。 温度计:局浸型,读数到 ℃。
燃气:丙烷。
三、 样品制备
当样品为膏体时,把样品在低于预期闪点 56℃以下的烘箱中预热。 四、 试验步骤
把试样装入试验杯到规定的刻度线。
点燃点火器,并调节火焰直径为 —。
迅速升高试样温度,升温速率为 14~17 ℃/min。
当试样温度达到预期闪点前约 56 ℃时,缓慢升温。
当试样温度达到预期闪点前(23±5)℃时,恒速升温,升温速率 5~6 ℃/min。 在试样温度达到预期闪点前(23 ±5)℃时,火焰开始扫划,温度每升高2℃ 扫划一次,每扫划一次所用时间约为 1s,火焰在距离试验杯上边缘面 2mm,并 与温度计、试验杯中心连线垂直的点开始来回扫划。
当点火器的火焰使试样表面上的蒸汽发生闪火时,记录此时的温度。
重复以上步骤 3 次。
五、 数据处理
同一操作者用同一台仪器重复试验结果之差不得大于 8℃,观察得到的闪点 温度与最初点火温度相差小于 18 ℃,试验应重做。试验结果取整数。
六、 报告作成
试验报告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① 样品名称;
② 试验型式;
③ 试验结果;
④ 试验时间及试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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