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税收筹划的探析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税收筹划的探析
摘要:运输成本是现代企业购销活动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效益,同时企业的运费支出又与税收有着密切联系,运费成本的核算方式不同会影响企业的经营成本,尤其是其中的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种税负成本,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分析。本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的税收筹划进行探讨。
关键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税收筹划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税收筹划的思路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涉税处理
。销售方自备运输工具,向购买方销售货物而收取的运费,此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劳务——运输,涉及的运输劳务是为了销售货物而提供的,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从属关系,在税法上该行为被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即不仅对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也对运输劳务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再征收营业税。
。销售方企业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承运货物,该运输单位将运费发票开具给销售方,销售方支付运费后,再向购货方开具普通发票收取运费。如果取得合法的运输发票,向运输单位支付的运费根据税法规定可以按照运费金额(为运输发票上运费和建设基金的金额之和)的7%计算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其余部分销售方作为营业费用处理;收取的运费是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应视为含税收入,在计算增值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由于所销售货物适用税率不同,细分为销售增值税基本税率货物发生的运费、销售增值税低税率货物发生的运费、销售免税货物发生的运费。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经购销双方约定由销货方委托运输公司将货物运给购买方,同时先由销货方垫付运费,货物运达购买方后,购买方再归还销货方垫付的运费,对销货方而言称为代垫运费。代垫运费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承运者将运输发票开给购货方;购货方收到该发票。由于销货方只是代垫运费,无论所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多少,都不必征收增值税。代垫运费时,应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购货方支付的运费金额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购货方由于取得了运输发票,可以按照票面金额的7%作为进项税额,其余金额工业企业作为采购物资的成本,商业企业作为营业费用。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筹划思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运费可抵扣进项税,收取运费应当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运费收支状况发生变化时,对企业纳税情况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时可以进行税收筹划。
一般纳税人自己拥有车辆并组织运输时,运输工具耗用的油料、配件及正常的修理费支出等项目,如果取得了专用发票可以抵扣17%的进项税额,增值税转型后,购入的运输车辆包含的进项税额也可以扣除;假定这些可扣除的支出项目金额占运费金额Y的比重为R,则相应可抵扣的税额为Y×R×17%。如果外购运输,支付运费可按运费发票金额的7%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即可抵扣税额为Y×7%。令两种方式抵扣税额相等,则Y×R×17%=Y×7%,解得R=%。此点可称之为运费抵扣的税负平衡点。如果R>%,表示自营运输中可抵扣的物料耗费较大,可抵扣的金额较多;如果R<%,表示自营运输可抵扣的税额不高,还不如外购运输划算。
如果企业将自有车辆单独成立运输公司并向其支付运费,
【精品】专业论文文献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税收筹划的探析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