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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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为了维护我们自身的利益,在进行交易合作时,公司之间或者是公司和劳动者之
谁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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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为了维护我们自身的利益,在进行交易合作时,公司之间或者是公司和劳动者之间就会有合同的签订,并且合同签订盖章之后就会具有法律效应。但是,如果想要解除劳动合同,谁有权解除合同呢 ?详细解答内容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首先,应当是合同当事人,而非人
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对此,无论是从原《经济合同法》第 27 条、第
28 条所规定的, 当出现了解除权行使的法定事由,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
更或解除经济合同时, 应及时通知对方, 并且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或者是 2003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 25 条所做的进一步明确规定: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来看,中国法律对于合同解除权的规定在逐步完善的同时,始终坚持一个原则,即都将合同的解除权赋予了合同当事人,而未赋予人民法院或其他任何机构。
二、违约一方不享有解除权
在实践中须注意的是在通常情况下只有守约方才享有解除权, 违约一方不享有解除权。这对于法院在审理具体案件中审查解除合同的
相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明确享有解除权的主体是谁,然后做出正确裁决来说是很重要的。
在合同生效后,履行过程中,如一方中途毁约,不愿继续履行合同,是否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
笔者认为:合同犹如当事人之间的婚约,一方不愿继续履行,即
使相对方诉诸法院,法律也无法强制其按合同继续履行。合同的履行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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