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猪场建设参考方案(草案) 随着社会进步, 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 生猪养殖由传统家庭养殖向适度规模化、专业化养殖转变。近几年来,我县适度规模化养猪场迅速发展, 但由于受资金、技术、管理等因素的影响, 表现出很多问题, 许多养殖业主也明显感到力不从心, 给生产带来不利影响。为推动我县生猪适度规模养殖健康发展, 提高养猪业生产力水平, 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猪场, 更好的服务于我县生猪事业的发展, 由县畜牧水产局主持, 组织我县部分长期从事生猪养殖一线工作的工作者参与编写猪场建设参考方案,供大家借鉴。因时间仓促, 编者水平有限, 敬请养猪业朋友多提宝贵意见。一、猪场规模设计综合评估我县目前养猪业生产力水平、场地选址、资金实力、养殖水平、从业人员素质等因素, 建议饲养规模以常年存栏经产母猪 50— 100 头自繁自养为宜; 少数具备实力者可以考虑常年存栏母猪 100-300 自繁自养生产规模; 小规模也应以饲养 20 头左右经产母猪自繁自养,达到一个劳动力满负荷工作为宜。二、猪场建设选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 2 第五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 500 米以上; 距离种畜禽场 1000 米以上; 距离动物诊疗场所 200 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 500 米; 2 、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 3000 米以上; 3 、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主要交通干线 500 米以上。场地选址涉及面积、地形地势、水源、防疫、交通、电源、排污与环保等多方面,猪场选址关系到猪场建设成败, 意义十分重大, 希望所有从业人员高度重视, 选址除应遵守国家规定外,还要考虑如下因素: 1 、远离城市规划区、乡镇所在地。我国城镇化建设速度很快,特别是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猪场与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存在着不和谐的自然矛盾。 2 、禁止选择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风景旅游自然保护区和自然环境污染严重区,如垃圾处理场等地。 3 、猪场理想选址为: ①能满足与猪场设计规模相适应的水、电、路条件; ②重点推荐的选址为乡镇、村级园艺场、较为平缓的林地、荒山,让猪场进山;猪场周围有农田、旱土、山林,能便于自流,就地能消耗全部,至少是大部分粪尿污水。 3 ③背风向阳、地势高燥通风,不宜地势低洼及向北。猪场选址一定要综合考虑规模设计与场地大小、居民集中区距离、防疫条件、水电路、环保等多种因素的协调。三、猪场规划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规定: 第六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布局应当符合条件: 1 、场区周围建有围墙; 2 、场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 4 米深 米以上的消毒池; 3 、生产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 4 、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更衣消毒室,各养殖栋舍出入口设置消毒池或消毒垫; 5 、生产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开; 6 、生产区内各养殖栋舍之间距离在 5 米以上或者有隔离设施(建议栋舍距离 8-10 米)。第七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 1 、场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 2 、生产区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设施设备; 3 、圈舍地面和墙壁选用适宜材料,以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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