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摄制合同书
篇一:联合摄制电影合同书
联合摄制电影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电、道具和其他物品
应在制作完毕后二十日内由双方按投资比例分派。
5.4 乙方摄制资金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分两次汇入专用帐户,按该剧财务
制度使用,具体措施如下:
本合同签订后,电视剧本创作完毕、导演、演员合同签订后十日内。
乙方汇入总投资额的50%。
摄制组开机前5日内时,乙方总投资额的另50%
7.4 甲方必需严格根据财务制度实行,以便监督资金的到账和使用状况。
财务人员应按月将专用帐户的财务报表提供双方,并在该剧制作完毕
后制定具体决算表交双方备案。
7.5 该剧所有制作有关财务账目及税务账目的有关单据凭证由甲方负责留
存。
7.6 摄制工作结束,如有资金结余,在剧组结算封帐之日起三天内,按投 资各方投资比例分别返还投资各方。如果制作过程中超过预算,经投 资各方拟定后,由投资各方根据投资比例追加投资,如果其中一方拒 绝追加投资,则根据各方实际投资的实际金额调节投资比例。
7. 7 剧组帐户信息如下:
户 名:
开户行:
帐 户:
8. 发行和宣传
8. 1 该剧在中国大陆地区和海外的所有发行工作由甲方负责并制定发行方 案,发行费不超于销售总额的20%(含税)。甲方应根据总的发行方案 签订发行合同。
8.2 在发行方面,待出品方拟定发行方案后,由双方商量发行的具体事宜,.
8.3 制作方必需提供为该剧宣传之目的剪辑该剧片断或以该剧为素材制作
发行宣传品作为该剧宣传之用。
8.5 该剧宣传工作由甲方实行,宣传费用在该剧的制作费中列支(涉及媒 体报道、宣传画册、专业杂志、新闻发布会)前期和后期宣传费用的 预算明细需在项目预算中甲、乙双方备案。
9. 收益分派
9.1 该剧投资收益投资各方按实际投资比例分派,浮现亏损,同样根据投
资各方投资比例承当。
9.2 该剧所有发行回收款直接由支付方打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保证发行
款应在到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投资比例分派到投资各方帐户。
9.4 甲、乙双方自行承当由各自的投资收益产生的税费。
9.5 由该剧本改编的故事版权收益归甲方单独所有。
10. 参奖
10.1 该剧摄制除应注重商业性外,还应突出思想性和艺术性。多种级别的
评奖由双方协商,以最有也许获奖的一方负责送评为原则。若该剧获
得任何奖项(个人奖除外),则所有荣誉由双方共享,所得奖金或其他
物质奖励由双方按投资比例分派。
11. 合同的变更、解除、补充
11.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均不得随意变更
或解除本合同。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
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到新
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到之前,合同仍然有效。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和谐协商解决。根据需要。
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构成部分,和本合
同具有相似法律效应。
12. 违约责任
12.1 任何一方违背合同项下该方的义务,应向其他方承当违约责任,涉及
补偿因其违约所导致的其他方的一切损失。其中甲方延迟支付发行款。
按延迟天数乘以延迟金额再乘以万分之一计算,延迟达15日以上,则
守约方可以追究违约方给守约方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涉及预期利润。
乙方延迟支付该剧的投资款,延迟达5日以上,视为违约方自动解除
本合同,违约方已经支付的投资款项不予退还。如果因违约方的违约
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还应补偿因此给其他方导致的
所有经济损失。
13. 争议解决
13.1 由本合同产生或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和谐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13.2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遵守合同项下的其他条
款,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14. 适使用措施律
14.1 本合同合用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15. 所有合同
15.1 本合同是各方有关上述合伙内容完整的理解,它替代所有此前达到的
有关口头意见、批准或理解。
16. 其他
16.1 本合同文本一式四份,由双方各执两份。
16.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联合摄制协议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