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
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商务流通字〔2018〕25号创建活动,适当加大对连锁便利店企业门店节能改造项目的支 持力度,鼓励企业更新使用节能设备设施,推动绿色环保流通体系建设。
三、深入推进“放管服”,简化注册流程
持续简化登记注册流程。
完善生活性服务业“一区一照“登记注册办法,加强证照分离、先照后证改革 后证照的有效衔接。进一步简化登记注册审批流程,采取”一区一照”模式的连锁 便利店,可以一次申请多个分支机构登记注册,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10逐步改进准入登记。
使用社区内可利用的原锅炉房、煤场、煤气店、奶站等空间资源设置便利店 的,由所在社区居委会充分征求居民意见后提出,由区政府或其授权的属地街乡政
府出具同意意见,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利用学校、体育场馆、医院、公 园、地铁、科技园区等公共服务单位内的开放空间资源设置便利店,因各种历史原 因无法提供房产证的,由区政府或其授权的属地街乡政府出具同意意见,工商部门 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属于市属国有企业的房屋,市属国有企业出具房屋权属或改变 房屋用途的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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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经营范围增项手续,支持便利店搭载简餐销售、代收洗衣、代扣代缴、代 收代发等综合便民服务项目。对于从事预包装食品简单加热项目的便利店、社区超 市,可在经营范围中标注为"销售食品”o对实施"一区一照”登记的连锁便利店 企业统一搭载便民服务项目,可由总店统一办理经营范围增项,各分店不再单独办 理增项。
四、改革经营许可,创新监管模式
缩短食品经营许可审核时长。
开通食品经营业许可快速通道,对连锁便利店企业仅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等经 营项目,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变更、延续、补办等不改变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布局 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申请现场制售类经营项目的,进一步压缩现场审查时间, 将便利店企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审核时长压缩至从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 日以内。
改进食品药品经营限制。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的要求,便利店等食品流通企业申请食品制售项目 时设置食品处理区的面积要求,按最小不少于6平方米的标准执行。支持企业根 据市场变化和消费需求,扩大简餐类经营品种。改进机制饮品制售项目许可限制, 对连锁便利店企业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为原料,由密闭式自动化设备 完成制作、销售等后续工序的咖啡、豆浆等饮品项目,按散装食品销售的经营项目
进行许可,无需标注为自制饮品项目。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 非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
支持搭载出版物、音像制品经营。
推进便利店搭载零售图书、音像制品及报刊等业务,支持便利店企业自营或与 有出版物经营许可的企业合作经营,丰富便利店服务功能。
支持发展社区便民服务新模式。
制定和落实《关于利用厢式智能便利设施完善社区便民服务的指导意见》,推 动各区在便民服务设施空间条件不足的社区内,设置符合规范的厢式智能便利设施 (厢式便利店、智能货柜),搭载蔬菜零售、早餐等服务功能,补齐便民设施短 板,满足居民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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