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和安排, 从今年 4 月份开始, 我区扶贫领域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 深入宣传发动,认真自清自查,切实完善规范。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 院党组高度重视, 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和全院干警会进行专门动员和部署, 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围绕专项整治任务, 将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 明确职责, 明确要求。重点是规范执法办案中诉讼收费、罚没款及执行款物处置等行为, 坚决整治司法不廉,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依法办理涉诉信访,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等几个方面。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卫东任组长,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平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军任副组长, 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 由监察室主任李萍兼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日常工作, 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与检查。同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 及时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和监督, 形成党组统一领导, 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全院干警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二、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自查自纠在这项活动中, 我们着重以执法行为是否规范, 司法是否公正廉洁查找问题,对办案超审限,不作为或乱作为,办案作风是否文明、是否乱收费、是否扣留、挪用执行款等问题为重点。一是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组织召开座谈会 11 场次, 向全县发放公开信近 8000 份, 走访群众 900 多人次。二是向当事人和案件代理人发放廉政监督卡 3000 多份,及时听取和收集当事人对法官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三是开通举报网站, 举报电话,接受当事人投诉举报。四是院里统一组织,由执行局、监察室、财务室组成的专门检查组,对历年执行款帐户情况进行检查, 核实, 对当事人执行款物及时兑付。杜绝违规收费、扣留、挪用和违规处置执行款物等情况, 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对当事人反映的 3 起信访案件及时核查处理,并认真回复。三、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执法规范一是完善立案管理制度,规范立案。由立案庭、财务室负责,严格按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二是完善《加强诉讼费和执行款物管理工作规定》。由执行局、立案庭、财务室负责,对执行款物、诉讼费用实行专人专帐管理,专款专付, 加强监督管理, 坚决杜绝乱收费和扣留、挪用执行款物等现象。三是推进三大平台建设。由审管办牵头, 各庭室负责, 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 适时公布审判执行信息和裁判文书, 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我院对所有审判、执行文书、审判执行流程均上网公示,接受监督。四是加强廉政考核。由院纪检监察牵头, 政治部、办公室、审管办参加, 每月至少进行三次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督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四、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整治效果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对每个问题制定专门方案,明确时间节点, 实行专项整治, 做到责任到人、到庭室, 确保抓一项成一项, 改一项见效一项。同时我们成立督查考核小组, 按方案安排和要求, 严格进行督查, 根据督查情况和群众评价等综合量化计分, 逐月通报, 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章立制,确保专项整治长效化、制度化。扶贫领域雁过拔毛自查自纠报告(二) 按照省、市纪委通知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专门成立工作组于 201 6年3月14日至4月1 日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县域基本情况宜川地处陕西省北部、延安市东南部、黄河中游壶口瀑布之滨, 北靠延安宝塔区,南接黄龙,毗邻韩城,东隔黄河与山西吉县相望, 属陕北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地形地貌以“山、川、沟、塬”为主。全县方公里,辖 4镇2 乡, 1 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 万人。 2 、扶贫工作基本情况宜川县总人口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 万人,县域经济以果业、旅游、油煤气为主。宜川县属黄河沿岸贫困带,于 1978 年被国家列为老区扶持县, 1985 年被确定为国家贫困县, 2001 年被确定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004 年被列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截止 2015 年底, 宜川县仍有贫困村 77个, 贫困户 3824 户 930 6 人( 其中, 有劳动能力 2247 户 6561 人, 无劳动能力 1577 户 2745 人)。 2014 年至 2015 年, 我县共实施移民搬迁、农业综合开发、整村推进等扶贫项目 10 个,总投资 3 亿元。 3 、扶贫领域案件基本情况 2013 年以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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