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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违约责任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活动得以实现的一个基本的法律文件,依法共同遵守并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是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只要合同的双页脚内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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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违约责任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活动得以实现的一个基本的法律文件,依法共同遵守并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是业主、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只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另一方就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追究对方的合同违约责任。在物业管理不断走入市场化的今天,对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正确认识,对于依法行使和维护业主、业主大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应在合同中根据相关条款予以约定,在此,本公司进行简单阐述:
一、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乙方有义务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有确实证据证明造成业主损失的,乙方在合法合理范围内赔偿损失。
二、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三、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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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合同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的;
6、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过错造成乙方一方不履行合同或未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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