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及赔偿金违约金
风险点:
计策:原则:选择低成本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劳动者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早3日通知用 人单位合同解除及赔偿金违约金
风险点:
计策:原则:选择低成本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情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劳动者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早3日通知用 人单位。
用人单位的下列情形,劳动者能够解除: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爱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尽量不约 定明确)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酬劳的;(薪资应按法律规定在每月15日 前及时足额发放上月工资)
(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及时缴纳)
(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 益的;(规章中不体现此类条款)
(五) 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抗真实意思的情形 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合同无效的;(一样可不能发生)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劳动者能够赶忙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峻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峻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造成严峻阻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 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峻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 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的;
不得解除合同情形(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41条解除):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看期间的;(公司职工工种是否涉及到职 业病?)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差不多养老保险待遇的;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早解 散的;
需要经济补偿的情形:
A负有
合同解除及赔偿金违约金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