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借右贷 “借、贷”与“左、右”
【摘 要】 自从以“借方、贷方”作记账符号的意大利式簿记传入我国,这对符号的科学性一直受到质疑和论争。由于作为指导记账方法的传统会计理论存在严重误区”)的工具和载体。“不确定指示物”和“空壳载体”——没有“指示物”的“符号”是没有意义的。那么这“纯粹的记账符号”及与其相对应的“不纯粹的记账符号”的具体含义各是什么呢?既然“借和贷……逐渐……转化为纯粹的记账符号”,那么它们什么时候“逐渐……转化”了一部分、什么时候全部“转化”为“纯粹的记账符号”呢?还有,很多记账法都有一对记账符号,例如“收、付”、“增、减”等,它们也都分别“是账户的左方”和“右方”,那么它们的“字面含义”是否也分别与“借方”和“贷方”相同呢?它们是否都可称之为“左右记账法”呢?
有趣的是,中账法”,除将“借方”和“贷方”分别改为“付方”和“收方”以外,其余如账户体系、会计等式、记账规则、试算平衡和账证格式等都与借贷记账法类同,其“付方”与“借方”一样记资产增加额与负债减少额、而“收方”则与“贷方”一样记资产减少额与负债增加额,不同的是“收方”和“付方”的方位恰恰与“借方”和“贷方”的方位相反:“付方”(相当“借方”)“是账户的右方”,而“收方”(相当“贷方”)却“是账户的左方”。再从现存史料看,14世纪意大利佛罗伦萨的“记账形式均为上下叙述式……上部分为借方(dare)……下部分称‘贷方’(avere)”。中国古代已具备复式雏型的龙门账和四脚账,也是“上下叙述式”(上收下付)。可见左右、上下等方位与记账符号并无必然联系。时值21世纪,数理簿记学早已问世之时,一些会计论著和教材却仍然老调重弹,就只能表明当代中外会计理论在对记账符号这一会计学中最简单、最基本的概念一直说不清所以然而又无法回避的窘境下,聊做自欺欺人的搪塞罢了。
二、会计账项中的三项因素及其相互关系
要深入认识“借、贷”的本质,必须了解会计账项中的三项因素。从复式记账规则中可以看出,各种描绘经济业务的任一幅会计分录的两笔账项中都必然含有资产性质或方向(或称账户性质或方向)——“资产(正账户)”或“负债(负账户,含业主权益,下同)”、资金流向——“增(正流向)”或“减(负流向)”和账项性质或方向——“借项(正账项)”或“贷项(负账项)”,统称为“账项三因素”。其中账户方向是法定的先天因素,资金流向则是业务交易内容中(通过对原始凭证的确认)已知的,二者都是在编制记账凭证前必须明确的基本因素。而账项方向则是复合因素,它由账户方向和资金流向两项基本因素所决定。在编制记账凭证前,如不了解与经济业务相关的账户方向和资金流向,此项分录的两笔账项各自的方向符号(“借”或“贷”)将无从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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