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职员工福利保障方案二〇一三年三月青岛市教职员工福利保障方案第 1页一、需求分析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是培育祖国栋梁的耕耘者, 教师的安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青岛的陈晓燕、牟同信、姜兆训等老师先后因身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 而产生高额的医疗费用, 导致家庭无力承担。开展教职员工福利保障计划, 帮助教职员工克服灾难性的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形成极具特色的教职工福利体系, 不仅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 减轻政府的直接负担, 而且可以激励教职工为创建优秀学术环境保障自身利益而努力工作, 对于稳定教职工队伍具有重要意义。针对青岛市教职员工的保障情况分析, 我公司认为教职员工主要的人身风险在以下几方面: (一) 重大疾病风险: 重大疾病风险是人身险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风险类别, 经过确诊的重大疾病往往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持后续的治疗; (二) 意外伤害风险: 风险无处不在, 尤其是教育行业的前线职工在工作期间风险相对更大, 意外保障需求较为迫切, 同时社保医疗仅承担工伤部分的保障,这无疑也增加了单位和员工的经济负担; (三) 交通意外风险: 对于经常乘坐交通工具的教职员工, 需要购买航空、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意外险。二、资金出处教职员工福利保障计划涉及到每位教职员工的切身利益, 体现政青岛市教职员工福利保障方案第 2页府的人文关怀,建议各区/ 市统一投保,资金可通过基金、工会、职工补助等渠道筹集。三、保障和服务方案根据青岛市教职人员的保障需求, 我公司初步设计了如下三款保障和服务方案,供参阅。(一)保险保障方案保障方案一方案二方案三保额保费保额保费保额保费意外伤害 8万100 元 20万200 元 30万300 元交通意外飞机 20万40万50万火车 5万10万15万轮船 5万10万15万机动车 2万5万10万重大疾病( 30种) 3万6万10万说明:以上教职员工保险保障方案为各区、市统保方案。(二)保险保障责任说明 1 、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责任在保险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死亡或下落不明, 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1998 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 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青岛市教职员工福利保障方案第 3页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 对被保险人 1 次或者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其保险金额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2 、重大疾病保障在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 30 日等待期后(续保不受此限制) 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本项保险责任终止。3 、交通意外在合同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搭乘合同约定的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我公司按约定给付保险金。(三)具体服务方案 1 、专业的服务团队对于项目运作之后的具体服务, 我公司将由专门的大客户服务队伍直接同贵单位进行衔接,提供上门服务,服务项目的具体承保、账户设立、赔案的收集、资料的审核等服务, 确保贵单位整个项目运转顺利,确保职工的赔款及时到账。 2 、理赔的流程根据贵单位要求, 考虑到青岛市教职员工数量庞大, 我公司采取统一结算,直接支付到每个人的方式进行结算,每个月支付一次。 3 、建立赔付绿色通道,进行快速的理赔处理对贵单位投保业务, 我公司建立赔付的绿色通道, 一方面减少中间环节,另一方面优先处理,达到快速高效的赔付。青岛市教职员工福利保障方案第 4页 4 、理赔时限承诺为提供理赔的效率,对理赔的时限承诺如下: 对于经审核没有异议的案件,在接到资料后 3 个工作日内进行给付。对于经审核有异议的, 3 个工作日后返回贵单位,由贵单位最后确认是否给予赔付,对于符合条件的,按时给付。 5 、多种方式进行赔付通知短信通知。对于处理完毕的赔案, 会通过短信通知职工, 赔付的金额和划款情况,便于职工及时查询自己的理赔款到账情况。赔付说明。对处理结果, 出具赔付通知单, 明确职工花费的金额, 可报销的金额等信息,便于单位和职工查询。 6 、单位职工健康状况汇总反馈。每季度我公司将根据理赔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健康状况分析报告》,提出增进单位职工健康的建议, 使贵单位对职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动态掌控。便于单位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改进职工的健康状况。四、服务的客户(一) 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经办城阳区、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2003 年, 中国人寿青岛市分公司与青岛市城阳区、开发区政府合赔案资料服务团队初审整理中国人寿理赔中心审核赔付银行转账青岛市教职员工福利保障方案第 5页作, 积极对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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