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扫黑除恶调研报告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中央、省、市部署扫黑除恶专基层法院扫黑除恶调研报告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方案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中央、省、市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法院立足审判实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贯彻举措,有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市法院进一步开展。
高站位推动专项斗争开展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前后18次召开党组会专项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7次听取专项斗争报告。召开全市法院工作推动会,院党组集体约谈基层法院院长,保证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到位。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将专项斗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贯彻党构成员包抓基层法院工作机制。
对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及遇到的新状况、新问题,立即积极向党委政法委报告。加强和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重大案件会商研判机制。构建和纪检监察机关衔接机制,通报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案件14件15人,形成了扫黑除恶和反腐败基层“拍蝇”互相增进的良好局面。
坚持将政治建设、能力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扫黑除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学习培训,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全面提高干警专项斗争的能力水平。加强对基层法院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支持保障力度,协调县多种部门,制定多项措施,保证人员、车辆、安保、宣传、法庭设备、物资装备到位。对两级法院近5年案件集中进行大评查、大摸排,对不报、漏报、瞒报问题线索的负责人严肃追究责任。
高质量审理涉黑涉恶案件
坚持“严”字当头,坚决依法从重,对32名涉黑涉恶被告人判处1年到不等有期徒刑;坚决“打财断血”,对19名涉黑涉恶被告人并处财产刑;坚决依法从快,加快办案速度和节奏,保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时效性和主线性。
坚持“准”字统领,严格根据法律规定和“两高两部”《指引意见》等司法解释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坚决避免“降格”或“拔高”解决。对于会商拟定的核心案件,部分法院组织骨干力量在侦查、起诉阶段积极介入、提前介入,环绕侦查取证和办案程序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切实打牢案件的法律、证据基本。
坚持“稳”字兜底,在崆峒区法院审理的郭某等35人涉黑案件、华亭市法院审理的穆某某等25人涉黑案件中,严格贯彻最高法院有关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等“三项规程”规定,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指定20名辩护人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审理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高原则推动工作机制创新
严规定增进专项斗争深化
建立“案件审理、请示报告、线索摸排、教育震慑、舆情应对、司法建议”六同步工作机制,统揽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建立“一案四查一加强”工作机制,四查:即查黑恶、查“伞”“网”、查乱象、查质量,对全市法院至审结的所有案件,逐个摸排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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