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问题剖析
主讲人介绍
吴小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高级经理,获复旦大学财务学学士及硕士学位。
自2000年以来,先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及创业板公司管理部长期从事公司监管工作,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主要规则的起草和修订工作中担任主要成员,具有丰富的信息披露监管经验。
内容提要
1
2
信息披露理念和原则
披露问题及案例剖析
3
披露责任及注意事项
第1部分信息披露理念和原则
信息披露的定义和内容
信息披露指上市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信息。
上市公司相关信息
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与上市公司相关的信息
上市公司董监高相关信息
上市公司或相关主体所做承诺的披露
披露什么?
第一类:价格敏感性信息
第二类:决策有用信息
对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具体披露标准:数量标准和非数量标准。
需要公司和交易所进行判断,判断是基于理性第三者(投资者)的角度。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分类
强制性信息披露体系
持续性
信息披露
发行
信息披露
定期
报告
交易
性质
非交易
性质
招股说明书
上市公告书
配股说明书
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
季度报告
应披露的交易
关联交易
公司重大信息
股东信息
临时
报告
如何披露?——信息披露五原则
信息披露五原则相互依存、不可偏废一方。
信息披露五原则间有可能存在冲突,需要协调机制。
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及时性
公平性
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是证券
市场诚实信用
的基石
2.
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所描述的事实应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
定期报告虚假主要是财务虚假(如草原兴发、绿大地虚增收入等)
临时报告虚假主要是事项本身的虚假(虚假重组、虚假合作、虚假巨额合同等)
1.
上市公司必须真实地披露信息,不得有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的行为
准确性原则
准确性是影响
投资者决策的
重要原则
2.
没有严重的误导性陈述
准确性要求是揭示经济活动的实质,不夸大事实;
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表达,不能有歧义;
具中等教育程度的普通投资者能够理解;
对公告中使用的专业词汇须给出明确定义;
应给出必要的前导性知识。如IPV6、PTA、 MDI 、 RFID、云计算。
1.
能够让投资者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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