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要点(试行)
1总则
1.0.1本设计要点是以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为基础,结合山西供水实践经验的补充说明。
1.0.2本设计要点适用于所有农村供水工程。
1.0.3农村供水工程分集中式和分散式两大类,按最高、庭院浇灌用水量、企业用水量、公共建筑用水量、消防用水量、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用水量。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赢。
用水量计算时,应对供水范围内上述各项用水量现状进行调查,参考条件相似、运转正常的供水工程,根据水源情况、气候条件、用水、发展潜力等,综合分析确定。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汉。
3.2.2居民生活用水量W1。
W1=q1×P1×10-3 (m3/d)
P1=P0(1+R)n (人)
q1―――村镇居民最高日用水定额(L/人•d)
P1―――设计人口(人) P0―――现状人口(人)
n―――设计年限,n=15年
R―――设计年限内的人口增长率,R不超过12‰
3.2.3牲畜用水量W2。
W2=(q2P2+ q3P3+ q4P4)×10-3 (m3/d)
q2―――大牲畜最高日用水定额(L/头•d)
q3―――小牲畜(猪)最高日用水定额(L/头•d)
q4―――小牲畜(羊)最高日用水定额(L/头•d)
P2―――设计大牲畜头数(头)
P3―――设计小牲畜(猪)头数(头)
P4―――设计小牲畜(羊)头数(头)
3.2.4庭院浇灌用水量W3。村镇住户的庭院多数种植蔬菜、水果和花卉,其用水量通常已包括在生活用水量内,一般不再考虑。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馱。
对于有田园灌溉用水量的,应根据种植作物种类、土壤性质、气候条件等确定灌溉定额,计算用水量。
3.2.5企业用水量包括村办企业和乡镇企业用水量W4。企业用水定额应根据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管理水平等确定。企业用水量可根据企业用水定额计算确定,也可按供水范围内企业的用水现状、近5年发展计划和水源充沛程度等通过调查确定。对耗水量大或水质要求较低或离居民区较远的企业,应根据水源充沛程度、经济效益和水资源管理要求等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列入供水计划。对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生活用水量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等具体情况确定,无淋浴设施的最高日用水定额可为20~35升/,有淋浴设施的最高日用水定额可为40升/。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葦。
3.2.6公共建筑用水量W5。公共建筑是指村镇机关、医院、饭店、学校、商店等。其用水量应根据公共建筑日常用水人数和公共建筑用水定额确定,公共建筑用水定额一般可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确定。也可按最高日用水定额20升/人•天计算。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嬌。
3.2.7消防用水量W6。村镇给水系统一般不单独考虑消防用水。对于一些重要村镇必须考虑消防用水时,应按照《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90)的有关规定确定。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飙钪。
3.2.8管网漏失水量和其它未预见水量W7。可按居民生活用水量、牲畜用水量、庭院浇灌用水量、企业用水量、公共建筑用水量、消防用水量之和的10~15%取值。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諑琼。
3.2.9净水厂自用水量应根据水处理工艺要求确定。有反冲洗的,水厂自用水量可按最高日供水量的5%计算;无反冲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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