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劳动合同参考
以下是关于《上海市劳动合同范本参考》: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程和工作标准;爱惜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赐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其次十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全都,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其次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全都,本合同可以解除。
其次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其次十三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逼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劳动合同商定支付劳动酬劳或者供应劳动条件的。
其次十四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规定提前30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当对乙方担当本合同商定的义务。
其次十五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三)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次十六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其次十四条的商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丢失或者局部丢失劳动力量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次十七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当事人商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消失的;
(三)甲方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四)乙方退休、退职、死亡的。
甲、乙双方实际已不履行本合同满3个月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局部丢失劳动力量,甲方根据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终止。
其次十八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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