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流投融资联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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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流投融资联盟(CLIFU)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物流投融资联盟(CLIFU)(以下简称联盟)(英文名称为:Chinese –Logistics Investment国国际物流节”“中国物流万里行暨投融资考察活动”“中国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论坛”“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快运分会年会”等会议优先(我建议写优先,不要写最高)优惠待遇的机构参会与投融资服务权益。
(四)给予联盟成员推荐经过重点采集、评估、筛选与专业辅导的投融资项目;对联盟提供的投融资信息、企业信息及项目信息资料的查询服务,有优先、优惠权;
(五)联盟成员可优先、优惠在中国物流投融资联盟官方网站、中国国际物流节网站、中国物流万里行暨投融资考察网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资本运营中心网站、物流时代、中国航务周刊、中国航贸网、中国物流装备网等媒介进行信息发布、业务推广;
(六)对联盟的组织和服务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七)加入联盟自愿,退出联盟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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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联盟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联盟章程,执行CLIFU联盟决议,维护CLIFU联盟的声誉和利益; (二)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活动,履行CLIFU联盟章程规定的义务与相关委托事项;
(三) 联盟成员加入联盟后,应 与联盟秘书处签订合作协议,保证依托中台,与合作方严格履行合同或协议。联盟成员依托联盟平台形成的合作项目,(依托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由联盟直接推介推广、沟通联络或当事人在参与联盟的工作和活动中发生的合作机遇等),无论该项目系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还是联盟成员与第三方的合作,联盟成员均应保证在项目合作成功后 ,按照行业公允标准向联盟秘书处交纳适当中介费用, 以作为对联盟工作的支持 。 (具体比例和操作形式由合作协议条款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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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尽量为联盟贡献自身机构的网络资源、服务内容、优势与专业能力。
(五)对联盟提供的有关企业信息资料,严格保密,不得翻印、转卖、发表或以其他方式泄漏;
(六)未经授权,不得单独以CLIFU联盟的名义办理业务、举办活动或发表言论;
(七)及时、准确地向CLIFU联盟提供所需要但不涉及商业秘密的投融资信息资料,并及时更新“中国物流投融资联盟融资项目数据库”“中国物流投融资联盟服务机构信息数据库”及“成长型创业企业数据库”等相关投融资信息;
(八)向CLIFU联盟反映金融服务领域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九)重点支持CLIFU联盟推荐的投融资项目与产品,促进行业与企业发展。
(十)指派自身机构专员负责CLIFU联盟的联络对接。
(十一)按时缴纳会费。
第九条 退出联盟程序:
(一)联盟成员应以书面形式向联盟提出申请并交回联盟成员证书、牌匾,成员资格即终止;
(二)严重违反联盟章程,损害联盟名誉的成员,经查实无误的报秘书处同意,取消其成员资格;
(三)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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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年不参加联盟大会及相关活动,视为自动退出联盟。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联盟设理事会设置名誉主席及主席职务,主席设置一名,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代表联盟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二)召集并主持联盟成员大会;
(三)决定联盟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联盟设理事会轮值主席一名,由联盟成员机构选举产生,任期一年。轮值主席职责:
(一)协助联盟主席工作,受主席委托召集并主持联盟成员大会;
(二)审议联盟秘书处提交的议案,拟订联盟年度工作计划;
(三)监督指导联盟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四)促进成员间的各项投融资交流与合作;
(五)联盟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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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联盟设理事会副主席(主席团)、常务理事、理事及顾问(顾问团)若干名,拟请行业机构领导人、权威专家及由各联盟成员选派高级领导人员担任,接受邀请出席联盟的各种活动。联盟各级领导每四年换届选举一次,可竞选连任。
第十三条 联盟设秘书长一名,负责主持联盟秘书处日常工作,在联盟主席、轮值主席、常务副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 联盟设立秘书处作为日常办公机构。秘书处职责:
(一)拟定章程及修正案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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