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巡察工作意见建议 3篇为了扎实有效开展好 2017 年基层巡察工作,大同市会议, 完善巡察机制, 制定了运行实施办法,有力促进了巡察监督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一是建立巡前信息互享机制。为了切实提高巡察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在开展巡察前, 巡察办通过联席会议、函询等方式, 协调沟通纪检监察、人事、党办、财务和法规等职能部门, 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基本情况,征求问题线索和工作建议。二是建立巡中配合互助机制。为了加大巡察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在开展巡察过程中, 市局巡察办通过统筹协调, 对在巡察中发现的重要信息、重大案件线索认真做好举报移交; 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问题,提请征管、纳服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助配合; 对于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建议,巡察组主动协作帮助。三是建立巡后成果互用机制。为了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促进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巡察工作结束后, 市局巡察办统筹组织办理巡察问题线索的分类处置和分类整理移交, 重要问题线索按照职能和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移交转办, 并加强移交事项的督办。巡察办还要定期梳理和分析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向市局党组提出治理措施或管理建议,实现了巡察后“追着问题走”,强化了巡察的治本作用。国税巡察工作意见建议近日,按照省局巡察工作的要求,阜新国税局突出责任担当,创新方式方法,坚持“边尝试、边总结、边完善、边推进”的原则,在全省、全市率先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四举措”积极探索针对不同类型直属机构开展巡察工作的有效方式方法, 形成上下联动的巡视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一) 创新思路,探索建立巡察机制。面对从严治党的新形势,阜新市国税局着力从方法求新、制度创新入手, 积极探索直属机构巡察工作新途径, 结合近期试点工作实际, 研究制定了《阜新市国家税务局巡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明确目标任务、时间步骤, 严肃巡察纪律和工作要求。市局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工作全面统一领导,成立由纪检组长为组长, 监察室主任为副组长的巡察组。针对直属机构的“业务单一、双重管理”特点, 从财务、监察、党办等部门人员中选取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骨干, 划分成六个小组, 每组工作均采取双人负责、以老带新的方式,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巡察工作。积极探索巡察工作方式方法,规范细化工作流程,设计六类对口检查任务清单、问题线索清单等六种表单, 提升工作效率; 建立树状管理模型, 开展上下联动、分类分级管理, 并建立与之配套的工作管理机制, 通过定期开展工作进展汇报会、巡察沟通协调会等方式,确保巡察工作稳步推进。(二) 突出重点, 确保巡察精准发力。巡察工作把党组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作为监督重点,把发现问题、防微杜渐作为主要任务, 聚焦检查重点, 使巡察工作的定位更精准, 任务更明确。在巡察内容上, 我局重点突出“七个方面、六个着力”, 以党建、选人用人等 7 大方面内容为检查重点, 着力查看党组会议记录情况、“两个责任”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税收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巡察。同时, 巡察组以试点单位业务属性为切入点, 开展差异化巡察, 直属税务分局侧重于大企业管理等重点工作, 第二稽查局侧重于税务稽查案件审查等重点工作。通过突出重点、边巡边改等方式对突出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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