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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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合同
合同编号:
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工程地址: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方):身份证质量检查记录。参加查收,编制工程结算。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
作,配合甲方办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相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
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或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甲方
要求提前使用,应签署协议。
6、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服务,并代表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
合同签定后,乙方履行合同的代表人为:(乙方工程监理部派出的施工监理)
甲方关于工程的一切事宜均经过乙方施工监理解决,以保证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1、合同签署后甲方按下表分期支付工程款(不含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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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各次支付比率
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
合同签署之日
首付款40%
第二次
工期过半(中期验
缴至实际合同额的
收)
90%
第三次
查收合格后三日内
余款10%
2、工程竣工查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附件六)甲方三日内如
无异议,即视为同意,予以签字确认,并付清全部工程余款。
七、主材款支付与结算
1、合同签署之日一次性付清主材全款,总款项元。
、每项主材完工查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主材结算单(附件),甲方三日内无异议,即视为同意,予以签字确认,并结算清款项。
八、设计费
1、设计费与工程管理费,在签署合同后与首期款中一次性交情,设计费为元。
2、工程后期增减项,设计费不做调整。
九、赶工费
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竣工时,应获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
赶工费计算方式为:工程总造价×5‰×天数,并签署工期更改协议。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施工工期过半,甲方不按合同约准时间支付工程款的,甲方收到乙方付款
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3天后停止施工。甲方应从支付之日起
每天加付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并担当违约责任。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造成工期顺延,并且每延误一天应支付
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时,返工费用与乙方担当,给甲方造成损失
的还应予以补偿工期也不得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动工或中途无故停工或质量问题返工,影响工期,工期不
得顺延。如拖延工期每拖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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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设计更改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影响致使停工8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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