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支教、轮岗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较为科学的教师调配机
制,促进土坪镇江源小学与正安县边远乡镇教师的合理流动
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学校平衡发展,调动广大教师的
积极性,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经小学教师支教、轮岗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较为科学的教师调配机
制,促进土坪镇江源小学与正安县边远乡镇教师的合理流动
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学校平衡发展,调动广大教师的
积极性,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经学校行政研究决定,
特拟支教、轮岗实施方案如下:
一、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按一年的成绩评比或各
项积分之和轮流到边远乡镇中心小学、边远乡镇缺编学校、
土坪镇缺编学校支教、轮岗。
二、支教轮岗、年限:根据教育局的安排确定。支教、
轮岗人员支教期满后,经支教或轮岗学校考核合格后,原则
上回原学校任教,考核不合格的顺延一年,直至合格为止。
二、支教回校的教师依然要执行支教、轮岗,原则上在
本镇范围内进行。
三、支教、轮岗年龄:原则上当年 8 月 30 日(男:年
满 50 周岁以下、女:年满 45 周岁以下)的教师。(以档案
年龄为准)
四、支教、轮岗学校:边远乡镇中心小学、村小,土坪
镇缺编学校。
五、支教人数:土坪镇江源小学每年派出 1-3 名到边远
乡镇中心小学支教。
六、轮岗人数:土坪镇江源小学每年派出 1-3 名到边远
乡镇或土坪缺编村小轮岗。
1七、学校处室主任以上(含中层)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参
加支教或轮岗,但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有严重失误的,调
离岗位,直接参加轮岗。
八、支教、轮岗办法:
1、支教办法
自愿申请或学校推荐,鼓励年轻教师自愿前往边远乡镇
中心小学支教。如果没有教师申请:( 1)学校根据教师综
合积分从低到高(轮岗人员除外)进行支教。( 2)积分相
同时,按照年龄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支教(支教教师除了在
评优、评先、职称评聘优先外,在经济上给予帮助)。
符合以下条件的教师,在有名额的情况下,不需支教即
可参加职称评聘:
(1)在全县统考中最近两学期都获得全县前十八名及
以内的教师。或者两学期累计提升 20 名及以上的教师。
(2)班主任考核前五名的原则上不参加支教、轮岗。
(3)非主线学科的综合积分在平均名次之后五个名次
及以内的教师。
2、轮岗办法
(1)成绩
①期末考试连续两学期全镇倒数第三或连续两次全县
倒数第十的教师列入轮岗排序;②在全镇评比两期名次累计
下滑 5 名的,列入轮岗排序;③在全县评比,两期名次累计
下滑 20 名的列入轮岗排序;④在全县评比,六年级英语低
于 36 名的列入轮岗排序;⑤在全县评比,一年级低于 36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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