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博士后招收简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设“基础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覆盖各业务机构中免疫学、病原生物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等诸专业。在国务院学位办指导的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的学科评估活动中, 我中心 200 3 年度全国“基础医学”学科评估总排名第五, 200 4 年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评估总排名第三。全中心现有职工 2000 余人, 专业技术人员约占职工总人数的 77% ,近 500 人具有高级职称,其中约 200 人具有正高级职称,含中国科学院院士 1 名,中国工程院院士 4名。博士研究生导师 60 人,其中基础医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导师 25 名、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 35 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 40 岁以下的人员, 可以申请做博士后。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本中心培养的博士, 一般不得申请进本中心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一) 申请者向我中心博士后流动站主管部门—教育培训处提出申请、递交本人简历及相关材料。(二)经导师及其所在单位初审拟同意接收者,要求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交互办公系统,填写、下载博士后申请有关表格,并提交下列材料: 1. 国家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由培养单位的研究生院在申请表的有关栏目注明(必须明确写明“属于国家统招统分应届毕业博士生”)并加盖公章;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在职工作以及具有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其全脱产专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以及对其出站后工作去向的意见, 专家推荐信须由两位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填写。留学博士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申请手续同国内博士, 留学人员还需另外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推荐意见》或回国人员证明, 并至少需提供一份国外的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 教授、专家) 的推荐信。与企业合作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或者以研究项目为依托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员,申请人须提供《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 2. 博士论文答辩申请表、论文评阅表、论文答辩决议( 均为复印件) 和一本博士毕业论文。3. 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如面试时尚等待颁发, 需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已经通过授予学位的证明)原件在办理进站手续前提供。 4 .本人其它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复印件或著作副本。 5 .政审材料。上述除第 1 项外,其余几项也可在面试通过后补交。(三)教育培训处和导师所在单位组织对申请人有关材料的审核 1 .面试考核工作由所申请二级单位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由 3-5 位同/ 相近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含拟合作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科学态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外语水平和已经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综合考核、评议和面试,提出是否同意进站的意见。 2. 经审核同意接收的, 由二级单位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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