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对策研究.docx


文档分类:论文 | 页数:约4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学科门类
经济学
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对策研究
课题负责人:
推荐单位:
完成日期:
1
课题组成员名单
课题负责人
主要成员:
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对策研究
营商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第二的新西兰,其开放程度之所以高,就是得益于优质的营商环境。因此,打造开放型城市,创造经济发展新优势,就必须要在营商环境建设上下真功夫。
国内外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律和实践表明,优质要素、创新资源和社会资本不仅流向于自然生态环境优越的区域,更是流向于法治严明、社会信用良好、公共服务健全、政府管理高效等营商环境优越的区域。因此,积极营造良好宽松的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是推进我市振兴发展的动力之源,是壮大我市经济实力,打造转型升级的新引擎,是当前各级党委、政府急待认真解决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二、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我市在营商环境建设自己与自己比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其它先进省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水平和质量不高,仍处于起步阶段,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全社会尊商、重商、亲商、扶商的意识还不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还没有真正形成。政府失信、“新官不理旧账”、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不作为,招商引资过程中
5
“JQK”、关门“打狗”等问题较为突出。在调研中,有的个体工商户反映,个别执法人员执法检查时,进门后直接罚款,不谈依据,不开收据,找人五百,不找人一千,影响恶劣。有的企业反映,在高压反腐、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机关工作人员“吃拿卡要”、官商“勾肩搭背”的少了,但“谈商色变”的多了,以前是不给钱不办事、收了钱乱办事,现在是不吃请不收钱、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难办,不担当、不作为现象严重,导致企业办理各种手续艰难,项目长期落不了地,有的地区招商时好话说尽,项目落地后又百般刁难。有的部门和办事人员患有“管理迷恋症”和“权力依赖症”,只讲管理和审批,不讲服务,社会创新创业活力遭到抑制,政府形象遭到破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对营商环境建设认识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把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摆在促进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有些领导干部重经济发展、重项目,轻视营商环境建设,认为改善我市营商环境只是一个特定时期的口号,仅仅是解决当下经济发展困境的权宜之计,没有把环境建设作为长远的、全局性的工作,没有真正把这项工作上升到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高度对待,更没有纳入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二是缺乏顶层设计。与全国环境建设先进省市相比,我市在环境建设方面没有具体明确的行动纲领,缺乏“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顶层设计。
第二,营商立法制度建设不健全。一是立法对营商环境的促进和保护不够。当前的地方立法中,以人为本、立法为商的理念尚未完全树立。有些立法项目过于强调对重点领域、国外投资等企业的政策扶持,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其他市场主体的不公平竞争。立法中公众参与度不够,征求公众意见有的流于形式,商事主体有序参与的渠道不畅通。立法过程缺乏有效论证和成本分析,商事主体的利益得不到充分彰显。
7
二是立法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实践需要。当前,营商法律法规在一些领域仍然处于空白状态,如集体土地拆迁、工业投资项目审批等,亟须在法律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审批事项取消、行政权力下放等重点改革事项需要及时对法律法规做出调整。三是立法与营商实际工作存在脱节现象。部分法律规定过于原则,配套实施意见、执行标准等
7
不能及时出台,法律实施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如房屋出租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收,由于个人收入和租金收入监控手段和扣缴手段缺乏,逃税漏税现象较为突出。当前,还存在法律规定不统一、法律规范间缺乏必要衔接等问题。政务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第三,行政审批服务效能不高。一是对已取消的审批事项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些审批事项程序繁琐、办理时间漫长、效率低下,束缚了企业发展。有些地方在行政审批清理过程中将多个审批合并为一个审批,表面上审批事项少了,但有些前置审批权力没有下放到位,因此企业在实际经营中并未感到简化审批的好处。二是政府与市场关系界限不清。政府不当干预市场的现象在政府招商引资中仍较为突出,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核、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生产安全、税收等方面存在突破政策“红线”、对企业过度保护现象。三是营商政务服务缺乏有效制度监督。在加强政府绩效管理,规范和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方面尚缺少制度设计,对行政服务行为缺少效能监察,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方面机制仍不健全。有些部门对损害商事
主体的各类职务行为,惩处机制不健全,问责不够。
第四
市场秩序不够规范。一是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
我市诚信体系基础建设相对薄弱,市场信用信息“孤岛化”碎片化”

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对策研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