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案例分析
4、张某委托小刘帮自己买一辆合适的旧摩托车。几天后,小刘以7000元的价格买来一辆嘉陵摩托车给张某,但车太旧,公里数太高,顶多值4000元。后张某经打听,得知小刘给其买的摩托车是刘的小舅子早就想卖的,俩人一起做手脚坑民法案例分析
4、张某委托小刘帮自己买一辆合适的旧摩托车。几天后,小刘以7000元的价格买来一辆嘉陵摩托车给张某,但车太旧,公里数太高,顶多值4000元。后张某经打听,得知小刘给其买的摩托车是刘的小舅子早就想卖的,俩人一起做手脚坑张某。张某要小刘将车退掉,但小刘以生意已成交且其小舅子不同意退为由加以拒绝。
问题:张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答案
(1)应该由小刘和他的小舅子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2)因为:滥用代理权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造成损失的,应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赔偿被代理人所受损失。本案小刘的行为属于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故小刘和他的小舅子应共同向张某承担民事责任。
5、某日9岁的甲在路边拿足球玩耍,20岁的乙对甲说,你要是能将足球踢到对面的大厦的门上,我就请你吃麦当劳,要是踢不到,我就打你。甲立即使劲踢球,结果将足球踢到了大厦门上,并将门上的玻璃打碎。
请问:(1)甲平时砸坏别人东西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2)对大厦的损害,应当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1)本案涉及的是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2)该案的民事责任应由张山和李文田共同承担责任。因为张山是狗的管理人,李文田作为其女儿的监护人因监管不力,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7、甲出国留学前将自己的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乙因生意需要在家中宴请政府官员丙。丙对该字画赞不绝口,于是乙顺势将该字画赠送给了丙。丙在回家的途中因酒醉糊涂,将字画遗留在出租车上。出租车司机丁发现该字画后便将其私藏,后通过拍卖所进行拍卖。收藏家戊在拍卖会上以3万元的价格买得此字画。甲回国后,四处追查,查得该字画已被戊收藏,便上门向戊索要。
请问:(1)该字画是否仍应归甲所有?
(2)乙将该字画赠送给丙,丙能否拥有该字画得所有权?
(3)出租车司机丁将该字画私藏,能否取得该字画的所有权?
(4)戊从拍卖会上竞买下该字画,能否获得该字画的所有权?
答案(1)该字画不应归甲所有。
(2)乙对该字画没有处分权,因此乙将该字画赠送给丙,是无效行为,丙不能拥有该字画得所有权。
(3)出租车司机丁不应将该字画私藏,而应交还给失主,因此不能取得该字画的所有权。
(4)戊从拍卖会上竞买下该字画,获得该字画的所有权。
8、何某因业务需要经常去珠海,2003年在珠海买了套房子。在珠海,何某与歌厅小姐张某往来密切,后发展在一起姘居。为达到长期姘居的目的,何某于2005年年初背着妻子赵某将在珠海的房子赠给了张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请问:赵某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这所房子。
答案:(1)该赠予行为不合法,属无效民事行为。
我国《婚姻法》第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上述规定,丈夫何某将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私自赠给张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赵某应享有的财产份额,该赠与未得到妻子赵某同意而事后又没有得到赵某的追认。
(2)该赠与行为违反了社会公德与善良风俗。
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即民事行为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原则。
何某为达到与张某长期姘居的目的而将房子赠给张某,应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所以,赵某可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该房屋赠与行为无效,将房屋收回。
9、1987 年,甲因阑尾炎在某医院做手术,术后,甲经常感到腹部疼痛,但查不出原因,从此,甲便四处求医。 2002 年 7 月,甲在另一家医院就医时,在医生的建议下照腹部 x 光,结果发现甲的腹内有一付手术用剪刀。在 2002 年 7 月至 2004 年 4 月之间,甲多次找到某医院及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赔偿,但未果。在此情况下, 2004 年 5 月,甲一纸诉状将某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医院称,甲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
问:甲的诉讼请求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为什么?
答案:甲的诉讼未过诉讼时效。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期间为 1 年,这 1 年期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因甲多次找医院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引起诉讼时效中断。1 年期间从 2004 年 4 月 起算,未过诉讼时效。
10、刘某卖给张某一幅名画家的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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