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佛医经》学
大正藏 第 17 册 No. 0793 佛说佛医经
No. 793
佛说佛医经
吴天竺沙门竺律炎共支越译
人身中本有四病。一者地。二者水。三者火。四者风火起有时灭,有寒起有时灭。
甲二:病缘篇
乙一:得病十缘
人得病有十因缘:一者久坐不饭,二者食无贷,三者忧愁,四者疲极,五者淫泆,六者嗔恚,七者忍大便,八者忍小便,九者制上风,十者制下风。从是十因缘生病。
乙二:横尽九缘
丙一:总说
佛言:有九因缘,命未当尽为横尽。一不应饭为饭,二为不量饭,三为不习饭,四为不出生,五为止熟,六为不持戒,七为近恶知识,八为入里不时不如法行,九为可避不避。如是九因缘,人命为横尽。
丙二:不应饭为饭
不应饭为饭,谓不可意饭,亦谓不随四时食,亦为以饭复饭——是为不应饭为饭。
丙三:不量饭
不量饭者,谓不知节度多食过足——是为不量饭。
丙四:不习饭
不习饭者,谓不时食。若至他郡国,不知俗宜饭食未习,不稍稍饭——是为不习饭。
丙五:不出生
不出生者,谓饭物未消复上饭,若服药吐下不尽便食来——是为不出生。
丙六:止熟
止熟者,谓大便小便来时不即时行,噫吐下风来时制——是为止熟。
丙七:不持戒
不持戒者,谓犯五戒,现世间盗,犯他人妇女者,便入县官,或刻或死,或得棓榜压死,若饿死,或得脱外从怨家得首死,或惊怖忧愁死——是为不持戒。
丙八:近恶知识
近恶知识者,谓他人作恶便来及人。何以故?不离恶知识故,恶人不计当坐之——是为近恶知识。
丙九:入里不知时不如法行
入里不知时不如法行者,谓晨暮行,亦有魍魉诤斗者,若有长吏追捕而不避,若入他家舍,妄视不可视,妄听不可听,妄犯不可犯,妄念不可念——是为入不知时不如法行。
丙十:可避不避
可避不避者,谓弊牛马狾狗蚖蛇虫,水火坑阱,奔车驰马,拔刀醉人恶人,亦若干——是为可避不避。
丙十一:结说
如是九因缘,人命未尽为尽,黠人当识。是当避是已避得两福:一者得长寿;及得闻道好语,亦得久行道。
乙三:四饭
丙一:总说
佛言:有四饭,一为子饭,二为三百矛斫饭,三为皮革虫生出饭,四为灾饭。
丙二:子饭
子饭者,谓人贪味食肉时,便自校计念,是肉皆我前世时,父母兄弟妻子亲属,亦从是不得脱生死,已得是意便止贪——是为子饭。
丙二:三百矛斫饭
三百矛斫饭者,谓饭随味念复念其殃,无有数能不念味便得脱,又矛斫人为亡身,已生念复念有若干受苦——为三百矛斫饭。
丙三:皮革虫生出饭
皮革虫生出饭者,谓人念味,亦一切万物忧家中事,便穿人意,意作万端为出去——是为皮革虫生饭。
丙四:灾饭
灾饭者,谓一生死行皆为灾饭,如火烧万物,人所行皆当来恼身——剧火焚万物故言灾。
丙五:结说
所以言饭者,谓人所可意念人,故言饭也。人食肉譬如食其子,诸畜生皆为我作父母兄弟妻子,不可数。
乙四:不得食肉
丙一:六因缘不得食肉
亦有六因缘,不得食肉:一者莫自杀,二者莫教杀,三者莫与杀同心,四者见杀,五者闻杀,六者疑为我故杀——无是六意得食肉,不食者有六疑。
丙二:不食肉利益
人能不食肉者,得不惊怖福。
丙三:食肉五罪
佛言:食多有五罪,一者多睡眠,二者多病,三者多淫,四者不能讽诵经,五者多着世间。
丙四:三毒知味
何以故?人贪淫人知色味,嗔恚知横至味,痴人知饭食味。
丙五:律经依据
律经说:人贪味味复味得生不得美味。
乙五:日中一食
丙一:食者所为
佛言:一食者,为欲断生死、亦随贪不能行道;为得天眼,自知所从来生、去至何所。
丙二:造恶因由
人不念死、多食、常念妇人,皆堕百四十恶,中天皆用饭故。
丙三:造恶果报
犯十恶后生便失人形,堕畜生中。既得作人,饥渴血出,嗔恚傍生,于爱内生于贪。
丙四:施食为福
佛说有大福:自饥以饭与人,令人得命,是为大福。
丙五:贪嗔过罪
后生饶饮食,乏嗔恚,亦无所施,施亦不得。但意恣贪淫,亦无所施,但得意恣,非我所有。一钱以上,不得取故,作贪欲空,自苦作罪。
甲三:无忧愁篇
乙一:道人无有忧愁
道人不有忧愁,忧随怒,愁随贪。
乙二:我辈益恼增苦
丙一:总说忧愁
我辈有死岁、有死月、有死日、有死时,亦不知、亦不畏、亦不行道、亦不持戒,东走西走、忧铜忧铁、忧田宅奴婢,但益人恼、增人苦、为种畜生习。
丙二:蜂蜜喻
佛言:人治生,譬如蜂作蜜,采取众华,勤苦积日已成,人便攻取去,唐自苦,不得自给。
丙三:有求皆苦
丁一:总说
人求是念,是忧有忧无,饥渴勤苦,合聚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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