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开展禁毒系列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2008年是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一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十一部委关于《全民禁毒教育实施意见》和上级部门关于《禁毒人民战争预防战役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掀起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高潮,切实提高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有高危行为的人群防范和抵御毒品的能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禁毒工作,根据省禁毒办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虎门销烟纪念日至“”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禁毒系列宣传活动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8年禁毒集中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的宣传主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必须持之以恒,毫不手软”的批示为指导,以贯彻实施《禁毒法》为契机,遵循面向全民、突出重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的方针,以提高全民预防毒品和抵御毒品的能力为核心,各有关部门参加、发挥各自优势,采取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形式,掀起全市禁毒宣传教育的热潮,最大限度地遏制毒品发展蔓延势头,开创我市禁毒工作的新局面。
二、方法步骤
禁毒集中宣传活动,从5月26日起到6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准备阶段(5月26日-6月2日)。各单位要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对2008年禁毒宣传月活动认真进行组织和周密部署。为开展好这项活动,各单位要制定出切合本单位实际的禁毒集中宣传活动计划安排,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宣传阶段(6月3日-6月26日)。在这个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关于集中开展禁毒系列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各自制定的禁毒宣传工作计划,充分运用各种有利条件,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提高群众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和自觉参与禁毒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
总结阶段(6月27日-6月30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活动进行经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于6月28日报市禁毒办。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禁毒法》学习宣传活动
《禁毒法》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禁毒法》的颁布施行,对推动我国禁毒事业的发展,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推动全市学习贯彻《禁毒法》,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禁毒法》颁布的重要意义,了解《禁毒法》的主要内容,遵守《禁毒法》的有关规定。省、市禁毒办将联合举办《禁毒法》知识竞赛,由十一个县(市、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组队参赛,竞赛时间5月29日,地点在泉州电视台演播大厅,决赛实况录像将分别由泉州电视台一套在
6月1日14:15和泉州电视台二套在6月2日21:30播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禁毒法》。负责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二)举办大型广场宣传活动
由市宣传、禁毒、司法、卫生、妇联、共青团等部门联合分别于6月7日上午9时在梅岭街道竹园小区、6月26日下午在青阳街道阳光广场举办两场大型宣传活动,活动内容分别为禁毒图片展、吸毒与传染疾病咨询、美沙酮维持治疗咨询、分发禁毒宣传单和出动宣传车在市区进行宣传等,宣传车由市司法局负责。负责单位:市禁毒办。
(三)充分利用“2131”工程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提高宣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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